反恐、去極端化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措施
李 偉
人權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其中生存權和發展權是最基本的人權,也是保障個人和集體其他權利的前提與基礎。如果沒有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健全的法律體系,人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難以得到保障,其他權利更無從談起。
長期以來,恐怖襲擊不僅殘害民眾生命,造成財產損失,更是引起極大恐慌,惡化社會環境,阻礙經濟發展和民生進步,使民眾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受到嚴重威脅。
2001年9月11日,在美國發生的最大規模的恐怖襲擊事件,直接奪走2996人的生命,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據聯合國發表報告稱,此次恐怖襲擊使美國的經濟損失高達2000億美元,對全球經濟造成的損害高達1萬億美元左右。而此后不斷發生在美國的恐怖襲擊事件,更是使美國民眾的心中之痛和恐怖陰影難以散去。
時至今日,恐怖主義仍在肆虐。“基地”“伊斯蘭國”等形形色色的恐怖組織是世界各國和平與發展面臨的主要威脅之一,也是人類社會的一大毒瘤。
中國,特別是中國新疆地區,長期以來深受恐怖主義的威脅與危害,不斷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造成民眾傷亡和財產損失,極大地阻礙了新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2009年7月5日,境內外“三股勢力”相互勾結、裡應外合,在境外“東突”勢力的指揮策劃下,在烏魯木齊市組織實施了震驚中外的大規模恐怖暴力事件,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財產損失巨大。在此前后,恐怖分子還瘋狂發起數千起襲擊事件,同時將恐怖魔爪擴大到新疆以外的地區。
當今國際社會對於反恐已基本形成共識,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反恐,但效果並未與投入成正比,還未能從根本上遏制恐怖主義猖獗的勢頭。究其原因多種多樣,包括一些西方國家戴著有色眼鏡看發展中國家的反恐,在反恐問題上奉行“雙重標准”,“重治標、輕治本”等問題。當然,還有一個在反恐中長期未能得到充分重視的重要因素,就是恐怖主義所借用或利用的極端主義問題。
恐怖主義利用“宗教認同”或“民族認同”,已成為其生存發展蔓延的主要基礎,也是其發展成員和蠱惑煽動青少年從事恐怖襲擊的重要方式。通過對“古蘭經”與“先知聖訓”的斷章取義和曲解,歪曲編造民族發展歷史,是極端主義的依托所在,也成了恐怖主義的外衣。可以看到,當恐怖主義赤裸裸的暴力用各類極端主義包裝起來后,所產生的迷惑性成為反恐斗爭中的一大難點。
一些國家逐漸認識到反恐必須去極端化,並開始採取多種措施,防止和阻止受極端主義影響的青少年成為恐怖主義的炮灰。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出台“去極端化”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計劃。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印尼等國或出台新的反恐法,或修改反恐法增加“去極端化”條款。法國於2018年先后兩次推行“去極端化”計劃。英國“引導”計劃推出以來已有4000多人參加,該計劃主要是從宗教、政治等層面對激進者進行輔導,削弱極端主義的影響,防止其走向恐怖主義。
二是針對一些群體實施“去極端化”。由於打著伊斯蘭旗號的極端主義針對的群體主要為青少年、穆斯林等,因此各國採取多項舉措加以預防與遏制。德國“暴力預防網絡”致力於在德國范圍內提供咨詢和心理輔導,防止青少年走上極端化道路。2018年2月,比利時政府撥款330萬歐元用於新增80名伊瑪目,安排在獲得政府認可的50家清真寺工作,嚴防青少年思想極端化。同時,澳大利亞等國還針對監獄囚犯採取“去極端化”措施。
三是採取各種“去極端化”對策遏制極端主義的傳播。恐怖主義打著宗教旗號傳播極端主義,極具迷惑性和蠱惑性,且傳播渠道多種多樣,危害極大。印尼讓曾參加過所謂“聖戰”的人員現身說法,教育有可能被誘惑加入恐怖組織的“高危”人群與普通民眾,有效阻止了極端主義的傳播。
中國面臨的問題與國際上很多國家的問題相同或相似,因此中國也將去極端化作為反恐的重要舉措。新疆在去極端化的道路上,打出一系列“組合拳”,取得良好成效。特別是針對受極端主義思想影響的群體,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能夠“對症下藥”,把一些受極端主義思想影響、處在恐怖主義懸崖邊上的群體拉了回來,使他們重獲新生。2017年以來,新疆未發生一起恐怖襲擊事件,也使新疆再度成為安居樂業、繁榮發展、游客如雲的好地方。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憲法原則,要切實落到實處,中國正是這樣做的。在極端主義盛行、恐怖主義猖獗的情況下,人權難以得到有效維護。新疆在反恐、去極端化的道路上,不僅找到行之有效之策,也為國際社會反恐和打擊極端主義作出了有益探索,可以說是真正踐行了聯合國有關國際人權公約。那些高舉人權旗幟、高喊人權口號,而未能真正保護人權的國家,是要深刻反思了,否則無法向深受恐怖主義之害的民眾交待。
(作者單位: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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