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瓜子二手車1250萬元罰單的啟示

言之

2018年12月03日12:4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這是瓜子二手車的一條廣告語,但被罰款1250萬元,引發廣泛討論。

為何開罰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根據調取的數據,認定缺乏事實依據,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一罰了之”了?事件還在發酵,瓜子二手車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說,一“單”激起千層浪,盡管還在法律程序中,但其反映出的個中問題,值得深思:什麼樣的經營是好經營?什麼樣的宣介是好宣介?

市場經濟是誠信經濟。對任何商業主體而言,要想減少經營過程中的爭議、非議,甚至立於不敗之地,首要應以誠信為本。畢竟,廣告是否違規、數據是否造假、宣傳是否得當,其基礎就在於經營行為是否可取、可信、可靠。以我國二手車市場為例,消費潛力越來越大、市場空間越來越足,競爭雖激烈,但不能以次充好、貪大求全,更不能無中生有、夸大其詞。不是把“好”挂在嘴邊就可以,而是要把為消費者服務、替消費者著想放在首位,市場“良幣”自然會有正確選擇。

市場經濟更是法治經濟。這一論斷早就深入人心。關鍵卻是,如何讓經濟行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如何對非法行為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顯然,工商局的罰單是法治經濟的體現,人們也更期待執法嚴而有據、嚴而有威。它告誡相關經營者,“二”絕對不是“一”,有幾分就要說幾分。其實,用法治護航市場經濟,不只是針對虛假廣告、不實代言等問題,更是用法律來保障公平的營商環境、健康的市場秩序、有序的市場競爭,讓在市場大洋裡的游泳者少嗆水、少遇浪。話說回來,即便有風有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也是保護市場主體風雨無阻的“港灣”。

無論是傳統經濟形態還是互聯網新經濟,因為經濟的發展水平越高,道德水位也越高,法治水平也越高。過去,人們記住了張瑞敏“砸冰箱”﹔今天,人們會記住法律懲治“虛假不實”。一家企業、一個行業,無不是在破解問題中成長發展起來的,自守底線與法治監管缺一不可。

瓜子二手車的廣告中,還有一句話,僅兩個字,“呱呱”。其實,發展新經濟,鼓勵再創新,隻有在“誠信”與“法治”軌道上奔跑的車,才是真正的“頂呱呱”。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