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

公攤面積達50%,半櫝半珠得治!

蔣萌

2018年10月31日14:5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公攤面積達50%,半櫝半珠得治!

背景:黑龍江哈爾濱市棚改安置小區東直家園的回遷戶反映稱,他們的回遷房部分房屋公攤面積超級大,一套建筑面積為108平方米的回遷房,使用面積隻有54平方米。由於回遷協議約定的面積和實際建設面積有較大出入,不少回遷戶還被要求補繳房款才能入住。

新京報發表肖隆平的觀點:自1998年我國進入商品房時代以來,由購房者分攤購買公攤面積,因不符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備受爭議。而隨著商品房價格的不斷攀升,以及開發商利用購房者普遍缺乏對公攤面積的認知,公攤面積不斷被推高。一些樓盤公攤面積的比率超過了30%,部分甚至達到了50%以上(即公攤系數超過2.0)。而此次曝出的哈爾濱東直家園,公攤系數也超過了2.0,這顯然又一次挑戰了公眾的認知。公攤面積的不斷推高,無非是開發商想從中謀取到更多的利潤。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今年7月下旬,武漢多名業主維權,抗議某樓盤開發商在公攤問題上玩貓膩。該樓盤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精裝修標准是2500元/平方米,公攤比例為28%,僅裝修這塊開發商即可每套多收近9萬元。如果再算上購房款,購房者為公攤面積支付的就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對於公攤面積近年來不同媒體也多有介入曝光,如何規范公攤面積的計算和上限也一直是民眾關心的話題。但一些開發商一再罔顧購房者利益訴求的事實証明,有關部門不能對此問題再放任不管,而應該對公攤面積有個明確的說法。對於這類嚴重違反規則的開發商也應該啟動追責程序,做出懲戒,還購房者以公道。

小蔣隨想:商品房的公攤面積,一般包括樓道、電梯間、設備間、剛進樓的大廳等,甚至樓體外牆的厚度都算在內。這些面積雖然在名義上被業主共用,但說到底,沒法用於私人起居,所以買房人都傾向於公攤面積越小越好。但開發商不這麼想,有自己的利益算盤。為了顯得高大上,房子的公用大廳、走廊被建的寬敞,裝修豪華,這些隱性成本都要由買房人買單。更重要的是,公攤面積怎麼建、怎麼算,購房者一沒發言權、二是兩眼一抹黑,給人一種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的感覺。算法有沒有貓膩,公攤面積的精裝修費用有無“虛報”,購房者隻能哀嘆“天知道”。開發商從中賺了多少,更是“商業機密”。理論上,購房人可以用腳投票,選公攤面積小、使用面積大的房子。問題是,“天下烏鴉一般黑”,在公攤面積上算計購房人成了許多開發商的共同愛好,導致“矮子裡面拔將軍”,誰也好不到哪裡去。本例中,回遷戶連選擇的余地都沒有——老房子早被拆了,談何博弈?回遷房一半面積“被公攤”,還得補繳不菲房款,有沒有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悲涼與憤懣?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在恰恰是,在公攤面積的上限、公攤面積與使用面積“同價不同質”上,缺乏相應規范。從“櫝珠同價”發展到“半櫝半珠”,住建部門不能作壁上觀。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公攤”的,規范勢在必行。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王倩、王政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