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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人闖紅燈反踹汽車,底氣哪來?

蔣萌

2018年10月11日15:5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騎車人闖紅燈反踹汽車,底氣哪來?

背景:10月8日,福建福州一輛轎車直行通過路口時,車輛左側竄出一輛電動車。轎車司機說“你闖紅燈了,有攝像頭”,不料電動車駕駛人跳上轎車引擎蓋,一腳踹碎擋風玻璃,還稱“有探頭又怎麼樣”?目前轎車司機已報警。

中國青年報發表黃羊灘的觀點:違反交通規則在先,公然損壞他人財物在后,對於這樣惡劣的暴力侵害事件,理應嚴厲懲治,絕不能姑息遷就。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曾受到過來自電動車的驚嚇。那些在街道、小區橫沖直撞的電動車輛,一個個堪比追風怪獸,卷土而來,絕塵而去,實在是讓人惶恐不安。據北京市交管部門統計,在過去5年中(2013年~2018年8月),北京市發生非機動車交通事故30余萬起,一共造成1621人死亡,近19萬人受傷,佔全市交通事故總量的18%~20%,其中由電動自行車引起的事故為18.7萬起,佔了這部分事故總數的60%。冰冷的數字背后是血淋淋的教訓,這還只是北京市的數據統計。這表明,瘋狂的電動車已經發展到不得不治理的地步。由於沒有牌照,電動車違章往往得不到處罰。在類似交通事故處置中,相較機動車而言,電動車天然的弱勢地位,也讓處罰較輕,凡此種種,均助長了一些騎行者的無所顧忌。目前,北京市已出台專門條例,1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挂牌才可上路。”福建今年年初也公布了《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修訂草案明確政府職能部門在非機動車管理中職責﹔增設“非機動車通行條件”專章。對於內心缺乏道德約束的一部分人而言,外部的強制不可或缺,也是根治霸蠻騎行的治本之策。

小蔣隨想:騎電動車者違章不但不覺理虧,反而有恃無恐,暴力相向,損壞他人汽車,令圍觀者大跌眼鏡。尤其是那句“有探頭又怎麼樣”,更值得回味。騎車人的盤算可能是,電動車沒牌照,監控無法鎖定﹔騎電動車無需駕照,不擔心扣分罰錢﹔進而自認為,違章沒啥大不了。在有意無意中,違章的騎車人也將自身安危“置之度外”,甚至還有一種“反正汽車不敢撞我”的詭異思想。這種思想的一個“依據”是,汽車撞傷非機動車駕駛者或行人,無論汽車駕駛員是否負有責任,往往得給予后者一定補償(交強險也會賠)。“撞了不白撞”,本來體現著法律保護弱勢一方的善意,卻被個別不守交規的非機動車駕駛者或行人視為自己違章的“護身符”,令人愕然。本例中,騎車人的丑行更進一步,公然毀壞他人汽車。幸虧汽車駕駛員還算克制,否則,指不定還會發生怎樣的沖突……從就事論事的角度,警方應當積極尋找那名違章、撒野的電動車騎行人,依法嚴肅處理,向社會傳遞遵章守法、違者必究的法治導向,破除某些人的僥幸心理。從更深層的管理著眼,某些超標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猶如機動車、電動車不上牌照等問題,要進一步重視,制定相應規范,嚴格落實執行。在這一過程中,管理者除了要做好法規的宣傳工作,也要積極與廣大群眾溝通交流,必要的時候,應有誠意地征求公眾意見,工作中有疏漏之處要盡快彌補。如此,法律法規更能深入人心,獲得最廣泛的認同和遵守,打消違者的“底氣”,促進交通環境秩序不斷向好。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