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近視治療亟須制定醫學規范

鄭山海

2018年09月11日08:23  來源:光明日報
 

據報道,部分商家現在又盯上了兒童近視這塊肥肉,近視康復治療亂象叢生,不但治療方法琳琅滿目,治療理念也是涉及中醫、苗醫、西醫,讓人應接不暇。不少所謂的視力恢復治療機構的工作人員並未取得醫師資格,相關機構也幾乎沒什麼專業門檻,毫無醫療保障可言。

這樣的新聞,讓人看了,自然免不了幾分擔憂,因為亂象后面,就是相關的管理存在嚴重的不足。

近視眼是一種眼部疾病,這從醫學上講沒有任何問題。但在人們的傳統理念中,近視眼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病,除了手術治療,對於近視眼的防護,不屬於醫療范疇,而屬於保健范疇,就如街頭的按摩一樣,能夠改善一些症狀,但不會有人把按摩人員當醫生。一些商業機構推出的近視眼治療,就如同是一個升級版的眼保健操,在公眾看來就是一種有益無害的事物,能避免近視當然好,避免不了,那也屬於個人原因,戴個眼鏡,對孩子的未來也沒什麼太大影響。

這樣的社會認知,當然會給相關機構可乘之機,既然眼部保養有益無害,那麼就很容易被人群接受。而且,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居高不下,近視低齡化、重度化日益嚴重,沒有哪個家長願意在孩子視力剛剛下降的時候不做任何治療就讓孩子戴眼鏡。於是,這些夸大療效的商業機構自然有了大顯其能的時機。

當然,如果說這些商業機構搞出的理念完全是空穴來風,也有些冤枉。但靠一些似是而非的治療理念和方法,難以保証讓孩子們的眼睛得到全面科學規范的治療。甚至一些孩子可能因此耽誤了正確的配鏡時間,讓眼睛的近視程度進一步加重。不管是有一點好處,還是帶來了危害,統計數據的缺乏讓人們很難做出判斷,這就使得這些機構的醫療服務成了家長眼中“有比沒有好”的優先選擇。

從上面的分析中不難看出,因為近視眼管理保健化的理念,讓這些機構規避了醫學管理的約束﹔而近視眼發病率的居高不下,又給機構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商機﹔對於其保健效果評價的不確定性,則是規避風險的最大砝碼。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不出現亂象才怪。

所以,要改變這樣的現象,首先就應該樹立行業規矩,即便是保健,也應該有保健的規范。更何況眼睛是人類心靈的窗戶,是人類最脆弱的器官之一,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待之。除了專業機構推廣的眼保健操,其他的任何近視眼維護或治療,都必須要有理論基礎和相關的試驗數據,還應該進行行業審批,隨便靠挖掘一個醫學理念就可以開展業務的現象必須杜絕。

其次,嚴格規范其廣告宣傳,對於其夸大化的廣告詞或宣傳材料,嚴格執行《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對於出現什麼治愈率,有效率之類字眼的廣告或材料,必須採取嚴格措施。

總之,治理近視眼治療亂象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要保証其准入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系都日益完善方可規范管理。這顯然需要假以時日。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我們的管理部門,從公共衛生的角度出發,普及用眼知識和用眼衛生,推廣正確的用眼注意事項,建立切實可行的近視眼早期干預體系,讓人們明白,當前社會上的近視眼治療方法沒有得到驗証,不可盲目採信。隻有多管齊下,才能對那些不法的商業行為產生有效的遏制效果。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