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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年式罰款,以罰代管”是病得治

蔣萌

2018年09月07日16:58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包年式罰款,以罰代管”是病得治

背景:國務院第二十二督查組日前進駐重慶,先后到高速服務區、物流園區等地進行暗訪。其間,有數名司機反映,重慶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以“擅自改裝取得車輛營運証的車輛”為由向他們罰款2000元,憑罰單可在一年內免予處罰。

新京報發表吳元中的觀點:“罰一次,管一年”成了豐都縣不成文的規定,甚至還衍生出貨車為行方便主動上門繳罰款的怪事。還有運輸砂石的貨車“兩頭受罰”:加蓋篷布就認定非法改裝,不加則被環保部門罰款。這不是逼著貨車“走投無路”嗎?出現這種相互矛盾的奇葩事,肯定存在一方亂作為或者違反上位法的問題。為了保護環境,要求運載煤炭、砂石、泥土等車輛加蓋篷布是有必要的,而且這與擅自改裝車輛有本質區別。《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規定,道路貨運車輛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等,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不得將其認定為非法改裝。如此看來,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既罔顧常識,也直接違反了相關執法規定,而不是一般的執法依據不准確或理解偏差問題。正常執法都是通過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處罰,以達到督促人們守法的目的。可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呢?一次性收取一年的違法罰款,任由被處罰者在規定期限內違法,這哪裡是執法,分明是“放水養魚”。“以罰代管”“隻罰不管”同樣是權力濫用、權力腐敗,嚴重影響了民眾的法治信心,應當進行更嚴厲的追責。

小蔣隨想:“包年式罰款”在個別地方檢查公路超載中也出現過,曾廣受質疑,被嚴肅整改。這回,重慶豐都又被曝光隻要“按年”交罰款,擅自改裝車輛就能被放行。如此“借鑒經驗”而不是“引以為戒”,讓公眾愕然。顯然,治理公路三亂仍須常抓不懈。此類罰款難掩醉翁之意不在酒——偏離了治理違規違法的目標,反而有罰錢斂財的嫌疑。以罰代管不僅會對擅自改裝、嚴重超載的車輛敞開“帶病行駛”大門,而且會對其他社會車輛和路面構成威脅和破壞。罰款帶來運輸成本增加,還可能令駕駛員進一步違規違法。同時,管理者與執法者的公信力也將受損。總之,將產生一系列不良漣漪,必須警覺和治理。另一個問題是,“加蓋篷布就認定非法改裝,不加則被環保部門罰款”,是否蘊含法規矛盾、各自為政?為此,有必要對所涉的地方性法規、地方部門執法進行審視。如果確實存在問題,理當盡快修正。統一標准,規范執法,才能確保法治天平的公平公正。督查組的到來,使一些地方的“見怪不怪”被晒出來,劍指某些地方行政與執法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通過督查督辦,使問題迎來破解曙光,有力推動查處問責。這也是密切聯系群眾、加強群眾監督的具體體現。

小蔣 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