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不能讓奇葩原則成群眾辦事攔路虎

楊玉龍

2018年07月31日08:24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不能讓奇葩原則成群眾辦事攔路虎

  在“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入推進的當下,類似性別更正這樣的小事,本就該分分鐘鐘完成,而不是靠原則、程序刁難人

  今年2月,63歲的鄭州市民田先生到河南省社會保障局打印自己的養老信息表時發現,自己的性別一欄竟然變成了“女”。為此,他多次往返於單位和省社保局。5個多月時間沒有任何進展,為領取補助而進行申請的過程也一直被耽擱。7月30日上午,田先生告訴記者,“沒想到報紙發出當天上午,性別就改過來了,感謝《大河報》”(7月30日《大河報》)。

  田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明明是男性卻被誤寫成女性,而長時間不能更正這種錯誤信息無疑是心頭一患。不過,媒體報道當天有關部門就將其性別更正過來了,是純屬巧合,還是因為媒體曝光,估計隻有涉事部門最清楚。即便是巧合,也會讓人浮想聯翩。因為,有些事情難解決,不是真難而是以各種理由搪塞辦事群眾﹔而媒體曝光后,有些干部怕影響形象,更怕波及領導的烏紗帽,所以才迅即改過。

  性別信息難改嗎?在記者的“陪辦”過程中,“一個原則”卡住了性別信息更改,即工作人員的解釋“我們是公對公,不管什麼業務,有什麼問題你可以向上反映,目前我們的辦事流程和工作原則就是這樣。”也因此,不管田先生如何向其証明自己的性別身份,均被這一“工作原則”擋回去。而這樣的原則的確稱得上是奇葩。

  實際上,與“奇葩証明”相似,“奇葩原則”更是老百姓辦事路上的攔路虎。按原則辦事雖無可厚非,但是也會給群眾造成不便。比如,性別是男是女,站在跟前的人就是最好的証明,更何況田先生的身份証本身就是“男”,養老信息表性別一欄竟然變成了“女”,無論是哪個環節出現的錯誤,第一時間給當事人改過來才應該是工作原則。

  其實,類似的“奇葩原則”還有這樣的情況,一方面,辦事機構需要某單位出具相關証明﹔另一方面,涉事單位按規定卻不給開具。如此之下,就將辦事群眾夾在了中間,隻能逼辦事群眾來回求人、四處跑路甚至求助媒體。從中也不難發現,一經媒體報道后,一些再難的問題也會迎刃而解。可見,這些“奇葩原則”根本就站不住腳。

  辦事機構固然要堅守辦事原則,但是這個原則應該是便民利民,而不是給群眾添堵設障。尤其是,在“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入推進的當下,類似於性別更正這樣的小事,本就該分分鐘鐘完成,而不是靠原則、程序刁難人。畢竟,辦事機構、辦事規程都是用來服務人的﹔即便有不合時宜的原則與流程,相關部門也應即時改過,這才是順應民意。

  群眾辦事路上奇葩証明與奇葩原則一個也不能要。而這些,需要的正是相關部門認真對待群眾的訴求,改善一切不合理、不合時宜的証明與原則。同時,更不能患上媒體曝光“依賴症”,畢竟,媒體的能力有限,不可能幫助到所有人,媒體的職責終歸是輿論監督,而真正要改過還須靠涉事部門給力。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