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感人的“越洋尋親”裡被忽視的另一面

楊鑫宇

2018年07月19日07:52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感人的“越洋尋親”裡被忽視的另一面

  與其渲染感動,不如去發掘事件的根源,那些涉嫌遺棄子女的父母不能隻享受“美好團圓”,也要對自己當年的行為負責任。

  最近,又一個“越洋尋親”的故事,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今年2月,已在美國生活了20年的被領養女孩蘭蘭,在因緣際會之下,竟然在一次基因檢測中發現自己和一位中國留學生小鄭是“三代以上遠親”。發現這件事后,蘭蘭立即踏上了回國尋找親生父母的旅程。在小鄭及其母親的幫助下,蘭蘭在近日順利和親生父母團聚相認。

  由於這起事件充滿了引人入勝的戲劇性要素,多家媒體都對蘭蘭的“尋親記”進行了報道。就像以往每一起類似的新聞事件一樣,“親情”“感動”等關鍵詞,毫不令人意外地主導了整個故事的報道框架。

  對於多年以來一直對自己的身世耿耿於懷,希望找到親生父母的蘭蘭本人,以及她的養父母、生父母兩個家庭而言,這件事無疑值得感動。然而,細讀這樣的“越洋尋親”故事,感動之外,還要看到“骨肉分離今團聚”背后,需要關注的問題。

  這起事件中最大的問題,並不在於今天,而在遙遠的23年之前,幼小的蘭蘭和親生父母骨肉相離的那個瞬間。

  在報道之中,我們看到了當年收養蘭蘭的蘭溪市社會福利院出具的証明文件。証明顯示:蘭蘭大約是在1995年12月初出生的,此后不久,她就在1995年12月10日被人撿到,送進了福利院。這意味著蘭蘭在不足滿月時就失去了和親生父母的聯系,而福利院在之后的一年裡都沒能找到她的親生父母。不滿月的孩子顯然不可能自己走失,而之后也並沒有遺失嬰兒的父母來尋找蘭蘭,這說明蘭蘭極有可能是被自己的親生父母遺棄的。

  從出生起,蘭蘭的聽力就存在問題,4歲時,她被診斷患有雙側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這樣的孩子確實更容易遭到拋棄。其實,因為父母遺棄而被送進福利院,后來被人收養的,又何止一人呢?

  對於這些從小離開父母的孩子而言,他們或許並不缺少來自養父母的關懷,卻從沒擁有過完整的家庭與童年。在他們心中,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其情感意義遠大於現實意義。可能就像2016年回國“尋親”的女孩菲菲說的那樣:她們“不生父母的氣”。但是,這些孩子自己可以選擇原諒,不代表社會可以包容遺棄。

  縱觀幾家媒體對這起事件的報道,不難發現,不論是在視頻報道還是文字報道中,報道者往往將精力集中在渲染事件的感人一面上,而對釀成蘭蘭人生遺憾的根源,則說得十分簡略。

  而公眾對此也有質疑。微博上,相關報道的評論區幾乎呈現“一邊倒”的否定意見。微博網友表示,與其渲染感動,不如去發掘事件的根源,那些涉嫌遺棄子女的父母不能隻享受“美好團圓”,也要對自己當年的行為負責任。

  那些遺棄子女的父母,或許都有難以言說的苦衷,被遺棄的子女也確實可能因為領養家庭而度過更富足的童年生活,但這一切都不能成為替遺棄行為辯護的理由。遺棄子女,意味著為人父母者背棄了最基本的親子人倫,拋下自己天經地義的社會責任。他們應該對遺棄行為承擔責任,而不是在尋親的“感動”之下,被包容和寬宥。

  楊鑫宇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