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河長制不是豎塊牌子就行了

與歸

2018年07月06日08:3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河長制不是豎塊牌子就行了

  提到廣西玉林,很多人腦海裡浮現的是“嶺南美玉,勝景如林”的山清水秀之景。然而,這座有著兩千多年歷史的文化古城,其母親河南流江如今因污染已然面目全非。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內水質全線下降至劣V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嚴重滯后。

  媒體報道中,有一處細節,在玉林市博白縣博白鎮雷埠村,南流江的支流小白江上,泛黃的江水緩緩流過,岸邊赫然豎立著“小白江博白鎮(雷埠村段)河長”公示牌,公示牌的一旁堆著塑料袋、紙盒等垃圾。這樣的場景,著實有些諷刺,也讓我們警醒:河長制真不是豎塊牌子就行了,而要把責任樹在主政官員心中。

  自2003年,浙江長興縣在全國率先實行河長制以來,這一創新之舉先是在浙江遍地開花,隨后又普及到全國。典型的如浙江長興縣、江蘇無錫市都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何以到了玉林,就“水土不服”了呢?顯然,在河長制的貫徹執行中走了樣。

  荀子有雲“有治人,無治法”。意思是說,法對於治理國家很重要,但法畢竟是人制定的,仍然取決於人,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來掌握和貫徹。荀子的論斷,雖然有些人治思維的局限性,但強調人的主動性和執行力卻不過時。

  就南流江污染而言,早在兩年前,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就對廣西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發現了9個突出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南流江污染便是其一。爾后,廣西對141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干部11人,處級干部44人。但饒是如此,南流江的污染依然沒有得到有效治理,甚至出現了“全線下降”的尷尬,讓人心痛不已。

  今年6月,生態環境部集中約談三市(縣)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這當中就包括廣西玉林。約談指出,玉林市沒有從講政治的高度對待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態度消極,措施不力。所以,“良法”的關鍵在於執行,執行的關鍵在於高標准、嚴要求。

  河長制的一大效力,便在強化考核問責上。根據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問題,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以此作為相關河長考核的重要參考。我們不知道,面對如此“治理效果”,玉林當地負責治污的主官,得到了一份怎樣的成績單和怎樣的升遷降免,但問責之后再出問題,需要給公眾一個交代。

  值得一提的是,生態環境部在約談中還指出,2017年年底前區域內應建成投運47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有13個未建成投運,已投運的普遍運行不正常。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背后還是河長制運行不正常。河長制的一個基本原則和工作方法是部門聯動、協調各方力量,污水處理廠運轉不起來,恐怕涉及多個部門的諸多負責人。這些問題,都值得反思改進。

  當然,我們也必須承認,治理河湖污染非一日之功,生態修復是一項長期的、細致的工程。但是,污水可以明目張膽地直排河道,連河長公示牌下都垃圾成堆,這樣的“治相”未免觸目驚心,實在難掩消極漠視之態。

   (作者:與歸,系媒體評論員)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