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曝出,被稱為乳腺癌“救命藥”的赫賽汀自去年納入醫保之后,在全國多地出現缺貨狀態,再次引發人們對藥品短缺和“降價死”問題的關注。
藥品短缺不是偶發現象,特別是廉價常用藥、“救命藥”:2011年,心臟手術用藥“魚精蛋白”出現全國性緊缺﹔2012年,治療心臟衰竭的搶救用藥“西地蘭注射液”短缺﹔2013年,治療甲亢的“他巴唑”斷貨﹔2015年,心外科用藥“地高辛片”、“放線菌素D”全國斷供……頻繁出現的短缺問題不僅讓患者飽受高價替代藥之苦,甚至影響到正常治療和康復。
為什麼會出現藥品納入醫保了、價格下降了,患者反而更用不上藥、甚至買不到藥?這很大程度上與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具有特殊性質有關。藥品,特別是常見病的特效藥、“救命藥”,對患者來說是“剛需”,價格再高也會有人買。為了避免藥品價格過高,導致“窮人看不起病”,政府和醫院往往會通過制定指導價、集體招標等方式壓低藥品價格。藥品經銷商發現,把藥品賣給醫院等正規渠道,價格往往很低,利潤薄。但如果在黑市上銷售,就能獲得高額利潤。因此不少藥品流入黑市,一盒原價7、8元的注射用促皮質素甚至能炒到幾千元。如果藥品本身具有稀缺性,就會進一步激發黑市交易,加劇正規渠道的藥品短缺。
患者對藥品價格缺乏敏感性,也給藥品生產廠家、藥店提高藥品價格、淘汰低價藥品創造了空間。比如,有患者消化不良、肚子疼,去藥店買藥時,首先考慮的就是盡快緩解症狀。如果藥店隻賣15元一盒的健胃消食片,患者多半會立刻購買服用,而不可能“貨比三家”,跑幾條街去尋找售價隻有0.9元的“干酵母片”。藥品特殊的商品屬性,使得藥品廠商敢於淘汰成本高、利潤低的藥品,也激勵藥店隻採購價格高、利潤高的藥品。由此引發的低價藥缺貨、斷貨乃至消失的現象,也就不難理解。
解決藥品短缺問題,首先要完善信息傳遞和保障機制。去年,《關於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印發,提出建立短缺藥品信息收集和匯總分析機制,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清單管理制度。同時,相關部門就短缺藥品採購供應情況、生產庫存、國有醫藥生產流通企業情況等信息開展調查核實,針對每種藥品分類施策,目前已經解決130多個短缺藥品中大部分品種的短缺問題。有專家指出,健全國家、省、地市、縣四級短缺藥品監測預警體系,提高對基層短缺藥品的反饋應對能力,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僅有保障機制還不夠,要解決藥品短缺、“降價死”等問題,需要協調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用好“兩隻手”,配合起來解決問題。比如,低價藥品並不是說永不漲價,政府部門應客觀評估部分低價藥實際成本的上漲。近日,有地區對常用低價藥品實行挂網採購,取代以往的集中招標,凡符合低價藥品費用標准的,藥企可向政府申報,然后由醫療機構與藥企自主議價採購。這使供需雙方有了更多選擇,避免“超低價”“虧本價”中標,提高了藥企的生產積極性。而對於價格波動大的低價藥,政府部門則需“果斷出手”,防止壟斷抬價,打擊過度包裝、改名換姓等變相漲價行為。
藥品不同於一般商品,事關千家萬戶的獲得感,更關系到貧困人口是否有能力獲得最基本醫療資源和健康服務的大問題。在藥品領域制定的公共政策,更需意識到藥品生產、銷售、採購、使用過程中涉及到的復雜利益關系,做到審慎、科學、合理,真正為老百姓的健康和幸福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