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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論政:別讓創建示范活動走了樣

張  洋
2018年04月18日04: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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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各部門各地區印發關於做好創建示范活動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各類創建示范活動,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創建示范活動,該取消的取消、該合並的合並。

  開展創建示范活動,是長期以來各級黨委政府推動開展相關工作的一個重要方式方法,有利於激發各地各部門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營造奮發向上的干事創業氛圍。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念錯了經”,一些錯誤的思想觀念和行為做法,與活動初衷相去甚遠。

  如今,一事一示范、大事大表彰、小事小獎勵在一些地方較為普遍,一些地方和領域開展創建示范活動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有些領導干部認為開展工作必須要有配套的獎勵機制,否則很難落地。而事實上,雖然表彰獎勵有助於工作開展,但如果過多過濫,反而會影響“示范”二字的意義和價值,給基層單位增添壓力和負擔。

  與此同時,參與考核的單位對此也很“矛盾糾結”,一方面充滿熱情、“爭先進”“保先進”的勁頭始終不減,一方面卻又叫苦不迭、不堪重負。哪些是重點工作?主要看是否有相關創建示范活動、各自權威性和影響力有多大﹔怎麼開展各項工作?主要看創建示范活動的考核指標體系,參照執行即可。甚至在個別地方,活動主辦單位和參與考核單位還達成默契:前者巧立名目、謀取私利,后者賺取名分、撈得政績,“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為了確保創建示范活動不走樣、不變味,教育部日前印發的相關通知明確指出,凡是沒有依據擅自開展的,或者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勞民傷財的,或者借機收費、變相收費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企業開展、損害市場公平競爭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縣(市、區、旗)開展、加重基層負擔的,一律取消﹔凡是對象相同、內容相近、標准相似的,一律合並。這四個“一律”具有很強現實針對性,對於各地各部門來說,都具有借鑒意義。

  為了推進創建示范活動重回正軌、實至名歸,除了取消、合並,還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制度設計。比如,在活動設置上,嚴格控制數量,凸顯“含金量”﹔在活動考評上,緊密結合實際,注重“接地氣”﹔在活動規范上,加強各方監督,確保“公信力”,防止活動變成利益輸送渠道。

  說到底,事業是干出來的。無論哪個單位,都要牢固樹立正確的大局觀、政績觀,應多做、做好利長遠、惠民生的事情,因為群眾的好口碑才是對工作的最好褒獎。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8日 19 版)

(責編:袁勃、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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