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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見解:差別化調控滿足居住需求

楊現領
2018年03月28日04:2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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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購並舉”的核心在“並”,兩個市場是聯動的而不是對立的

  

  房地產調控政策今年兩會上進一步明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繼續實行差別化調控,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廣大人民群眾早日實現安居宜居。

  這其中,“差別化”是下一步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要特征,要做好差別化調控,首先要順應人口流動和城市分布的規律。當前城市化進程中,呈現出中心城市人口密度有所降低、周邊城市人口承載上升的態勢,本質上是人口在城市圈范圍內的再集中,這必然會伴隨一定體量的住房需求。為了有效應對房價過快上升的壓力,就要增加住房供給的彈性,提高土地供應的前瞻性,通過新房、二手房、租房“三管齊下”,協同解決問題。

  此外,差別化調控還應當堅持政策中性原則,保持一定的供給規模,使居民住房需求能夠在一定時期內平穩有序釋放。按照經驗,千人購房量有一個穩定的理想水平,而調控后需求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為此,要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

  在人口集中涌入的特大城市、大城市,解決“住”的重點還在於發展租賃市場,推進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租購並舉”的核心在“並”。兩個市場並非對立而是聯動的。目前,租賃房源中八成來自私人市場。培育租賃市場,就需要合理打通買賣和租賃市場的關系,保証租賃房源的供給。

  培育租賃市場,應當建立多元化供給的結構。大城市租賃市場的問題不在總量而在產品結構。目前,租賃房源主要是面對白領階層,而對於2億多流動人口的藍領階層,市場上還沒有標准化產品,未來需加以改善。

  培育租賃市場,還需要支持機構化租賃的發展。要改善大城市租戶較差的居住體驗,就應當依靠和發展有足夠運營能力的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

  此外,還要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應保盡保,這是更好滿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流動人口住房需求的關鍵舉措。下一步,公租房要更好覆蓋城市流動人口。我國目前有2億多城市流動人口,公租房制度需把這部分人口的需求納入到政策框架中。

  (作者為鏈家研究院院長,本報記者劉志強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8日 16 版)

(責編:王仁宏、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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