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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望海樓:中國加強人權法治保障

常  健
2017年12月18日04: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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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權法治化保障的新進展》白皮書日前發布。人權法治化保障包含兩個維度:一是對各項人權的保障法治化,二是在法治化建設中體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人權法治化保障不僅要體現在立法和司法環節,還要體現在行政執法環節。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有序推進依法行政制度建設,為公民充分享有各項人權提供了更加健全的制度保障。

  首先,有序推進職權法定的制度建設,明確行政權力邊界,防止權力越界壓縮公民人權的行使空間。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加快推進行政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的法定化,禁止行政機關法外設定權力。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將政府職能、職責權限及其法律依據以權力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規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第二,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依法約束行政權力的行使,防止國家公務人員濫用行政職權侵犯公民人權。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探索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細化公安執法標准和指引,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試點工作。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証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廣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規范執法言行,推行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陽光執法。

  第三,有序推進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建設,依法保障公民在行政決策中的參與權。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並探索建立行政決策咨詢論証專家庫,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進行論証。對涉及民生領域事項的決策,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統籌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

  第四,有序推進行政監督制度建設,依法保障公民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權。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在行政審批、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立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舉報郵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監督作用,運用和規范網絡監督。推進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全覆蓋,定期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五,有序推進行政問責制度建設,對損害公民人權的行政決策依法追究責任。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普遍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探索建立和實施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超越權限、違反程序決策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責任。根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25種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情形實行黨政同責、終身追責。有序推進依法行政制度建設,不僅使公民的各項人權得到了更全面、更及時、更可靠、更有效的保障,而且有效防止了行政行為對公民人權的侵犯。

  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並再次強調要“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不僅將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而且會促進這些制度的有效落實和嚴格實施,使公民各項人權得到法治政府的切實保障。

  (作者為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責編:王吉全、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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