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這天,我所在的一個評論人的微信群炸鍋了,幾個人為了一樁地鐵性騷擾風波爭論了大半天。大家的爭論緣於,這起性騷擾風波的一方當事人來頭不小,是國內小有名氣的經濟學者仲大軍。
5月27日,女網友@一枚粘人的小妖在微博中披露,兩天前在北京地鐵五棵鬆站遭遇仲大軍“襲胸”並遭其毆打,隨后她又公布了派出所處理結果(拘留五日)並公開了仲大軍個人信息。5月30日下午,不堪網友“人肉”和辱罵的仲大軍在微博上發表《肢體的暴力還是語言的暴力?——地鐵事件真相》一文,否認存在性騷擾,指責當事人“造謠污蔑,歪曲事實,刻意制造兩代人的仇恨……”
一樁普通的治安案件,為什麼引起這麼大波瀾?瀏覽了下網上言論以及微信群的發言,有人糾結於到底性騷擾了沒有,還有人關注打人者的身份及其平時言論,更有人認為,女性因衣著暴露而遭遇性騷擾也該反思,等等。有些專業人士對此案的解讀,甚至不如街頭巷尾的議論,令人意外。究其原因,不少人在討論這事情的時候,把不同層面的問題帶入討論,因此陷入了各說各話。
要想厘清這樁風波,其實並不難,關鍵是要跟著事實走。在沒有權威信息披露前,不論是女網友說仲大軍性騷擾,還是仲大軍辯稱沒有,都隻能作為單方說法。哪怕是相信其中哪一方的說法,也只是一種主觀判定,而不能當作事實。這是許多人在討論中容易犯的毛病,也就是把主觀評判當作事實前提,從而否定了其他可能性。
從目前的証據以及警方的處理結果來講,性騷擾與否暫且不提,仲大軍毆打對方卻是板上釘釘的事實。這不僅得到了警方的認定,連仲大軍本人都已經承認。那麼,這樁案子無非是:仲大軍性騷擾並毆打女性,或者仲大軍沒有性騷擾但毆打女性。若是前一種情況,相信不會有人同情仲大軍﹔而對於后一種情況,有些人糾結之處在於,仲大軍可能是受不了對方誣陷而出手的,因此值得同情。
問題是,被人指責性騷擾,就是出手打人的理由嗎?換個說法,同情仲大軍被人誣陷,就能抵消他打人這一事實的違法性嗎?顯然,性騷擾的成立與否,與打人行為要不要受罰是兩回事。這一點,仲大軍本人也不否認。(“失態之處,我已做反省,公安部門也給予了行政處罰,也請大家諒解。”)至於仲大軍本人的身份、年齡,或者這名女網友是否衣著暴露(沒有信息表明這一點),都不是對此案作出是非評判的要件。
一段時間來,網上輿論對一些社會熱點的評論,經常讓人有“評論太多,事實明顯不夠用”的感慨。這指向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比如媒體報道的不足,官方權威信息披露不夠全面及時,以及網友發表觀點之簡便快捷等。但不管輿論生態如何變化,有一點原則終須守住,這就是“有一分証據,隻可說一分話”,否則,真相隻會越來越遙遠。
本報評論員
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