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有的地方、有的企業、有的人又忙了起來。或為突擊完成年終任務、生產指標,或為快馬加鞭產煤發電、賣個好價錢,或為政績工程添上一個好的數據,等等。唯獨在思想上、制度上、操作上少了一根弦:安全生產。而這根弦,人命關天,須臾怠慢不得。
中央三令五申,檢查不斷,為何還事故頻發,險情不斷,悲劇重演。近期,多個地區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警鐘一再敲響。10月31日重慶永川金山溝煤礦事故33人死亡、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豐城發電廠特別重大責任事故74人遇難、 11月29日黑龍江七台河景有煤礦事故21人死亡,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寶馬礦業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2人遇難……尤其是已停業整頓的寶馬礦業頂風施工,卻始終未被發現,監管“躲哪兒去了”?
客觀地說,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那些重特大突發事件,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法規標准不健全、安全監管執法不嚴格、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安全基礎薄弱、應急救援能力不強等各類問題。一幕幕血的教訓就在眼前,為何還是換不回對生命的敬畏?
事實上,安全生產一直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對安全生產做出過一系列重要論述、指示,尤其特別強調 “紅線意識”“人民意識”“問責意識”,體現出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博大的為民情懷和堅定的歷史擔當,也是我們認識和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總開關、總樞紐。
沒有問責就沒有真安全。歲末年初,各級黨委和政府,更要吸取那些血的教訓,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切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地出事故,全國受警示”,要做到警鐘長鳴,舉一反三,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全面徹底排查各類隱患,切實堵塞安全漏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安全生產,一頭連著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GDP我們要,但帶血的GDP我們堅決不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各地要以最堅決的態度堅守“紅線”,推動安全發展。人命關天,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對“紅線”,要抱敬畏之心、戒懼之心,絕不能踩踏。誰違背了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誰就應被嚴肅問責,不能有例外。領導干部就要敢於擔當,有居安思危、睡不著覺、半夜驚醒的壓力,時刻堅持“命”字在心、“安”字當頭,才能“全”字保身。
眼下,國務院調查組正在內蒙古調查寶馬煤礦爆炸事故,並表示將堅決貫徹“四不放過”的要求,給遇難者家屬、給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誠然,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就要戳到痛處、穴處,相關人員才會真正樹立“紅線意識”,才會真正居安思危,把生產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