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捐款變成強制捐款,何以荒腔走板?

胡欣紅

2016年10月17日14:22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10月23日,是商洛學院40周年校慶。而從10月11日起,陸續有自稱是陝西商洛學院在校生的網友發帖,稱學校校慶學生被要求必須捐款,捐款金額也被限定。數名該校學生告知記者,“確有學校的二級學院要求學生為校慶捐款,且並非自願。”(10月15日,新京報)

捐款獻愛心本是好事一樁,但必須遵從自願原則,一旦沾染強制色彩,就會有道德綁架之嫌。然而,在利益驅動或愛心脅迫之下,卻不時傳出學校“強制”學生捐款之事。此次商洛學院“強制”學生捐款,金額雖然隻有25~50元,但卻是濫行捐款的典型事例。

據該校校慶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學校之所以組織捐款,是校友和在校學生對學校有感情,他們自發捐款表達心意,學校得知后,才倡議全體師生自願捐款,以充分彰顯商院學子的凝聚力,也希望師生廣泛爭取社會資源,為母校募集愛心資金。但是,在上下級傳達的過程中,二級學院出現了偏差,“有的學院擔心捐得少,為了捐款金額好看點,才想了強制捐款這麼個辦法”。對此,校方表示已及時進行改正。

那麼,志願捐款變成強制捐款,僅僅是因為傳達“偏差”嗎?其實,要求學生為校慶捐款本身就值得商榷。簡而言之,捐款的初心是獻愛心,如果是校外人士和校友借校慶的特殊時機捐款,幫助學校改善教育教學環境,當然值得倡導。而在校生本應該享受校慶的“光輝”,卻被倡導出錢捐助校慶,無疑顯得荒腔走板。校慶本身是一樁大喜事,並不是遭遇什麼難關,為何還要匯聚學生們的涓滴愛心呢?如果沒錢辦慶典,那也應該從簡從儉,豈能通過“雁過拔毛”的方式募集資金?換言之,學校為了校內活動以學校名義發動在校生進行捐款本身就欠妥,一旦有強制要求,更應當以“變相亂收費”論。

事實上,學校本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維發動在校生捐款之事並不鮮見。為了確保捐款的效果,還常常採取“雁過拔毛”的方式,強行規定一個最低標准。2011年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大興校區舉辦“捐種愛心樹 扮美新校園”活動,要求學生每人捐錢5元以上﹔今年5月,山東財經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發布通知,硬性規定畢業生要按照宿舍人數捐款,捐贈的款項將用於圖書館購置圖書。

“強制”學生捐款的金額雖然都不會太高,但這種小事給學生心中留下的陰影面積卻往往很大。這種涉嫌道德綁架的“獻愛心”,不僅直接傷害學生對學校的感情,而且嚴重有悖教育初心,真可謂得不償失,能不慎歟!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