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

患者被輸過期生理鹽水只是失誤嗎?

蔣萌

2016年08月17日16: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患者被輸過期生理鹽水只是失誤嗎?

背景:近日,湖南省武岡市人民醫院被曝給患者注射過期生理鹽水,最長已過期一年。院方稱,藥品存放不當,將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新京報發表陳廣江的觀點:藥品過期不可怕,可怕的是醫務工作者的責任心也不在“保質期”內。在藥品管理上,各醫院都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從醫生下單到護士為患者輸液,一般需要藥庫、窗口、護士領取、病房、處置、護士輸液等流程,且每一流程都需對藥物數量、外觀、有效期進行嚴格審核。同時,對近效期藥品,醫院有定期清點和清退制度。可以說,隻要嚴格按制度行事,過期藥現象很難出現。制度不落實等於零,不可思議的事就會發生。本案中,問題就出在科室“自行存放”環節上。院方稱,出現該事件的原因是普兒科工作人員沒有堅持“先進先出,后進后出”原則,也沒有定期清理。這種說法也恰恰反映出管理的漏洞。生理鹽水是醫院用量最大的一類藥品,一般很少會發生過期問題,但如果責任失守,過期鹽水被注入患兒體內也就不奇怪了。規范藥品管理,清理清退過期藥品,不能光靠醫院自查自糾,職能部門也要拿出作為,進一步完善流程、加強監管,堵住“致命”漏洞。

小蔣隨想:這是低級失誤,還是明知故犯,值得探究。最長已過期一年的生理鹽水被存放在該醫院的普兒科的時間至少在一年以上。在如此長的時間裡,生理鹽水的外包裝上難倒不會落灰塵?如果外包裝上已積聚灰塵,醫務人員在使用時難倒沒有遲疑?當然,不排除醫院衛生搞得好。可是,對醫藥用品常擦拭勤消毒與定期清點清退,應當是協同關系,會出現經常擦卻“沒注意”保質期的情況嗎?有醫生曾坦言,醫院會給科室下達營收任務,科室要“自負盈虧”,如果科室自行存放的藥品過期,損失要由科室承擔。一個疑問隨之而來——會不會有醫務人員覺得生理鹽水過期“問題不大”,有意給病人注射?這並不是誅心之論。在網上稍加搜索就會發現,患者被輸過期生理鹽水絕非個案。2007年的一起類似案例中,西安市第八醫院結核內科一主任醫師甚至聲稱:根據他幾十年的經驗,生理鹽水即使過期,也不會對人身造成傷殘等后果。工作失誤可以通過彌補堵漏解決,某些醫務人員對於給病人輸過期生理鹽水“無所謂”的態度,該如何治?如果醫者對患者缺乏仁心,談何責任心?

官員冒充紀委約談舉報者意欲何為?

背景:湖南某高校的一名博士生在網上舉報懷化辰溪水利局領導收受工程方賄賂,竟收到水利局副局長冒充縣紀委的來電,約他到當地“談談”。辰溪縣紀委15日告訴記者,該案件已在調查中。辰溪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表示,該案件存在民事糾紛,檢察機關尚未立案。

京華時報發表連海平的觀點:行政官員冒充紀委干部,既損害了縣紀委的尊嚴,也破壞了縣水利局的形象,你讓老百姓怎麼看、怎麼說?刑法中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就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其中所說的“利益”不僅是物質利益,也包括非物質利益。辰溪縣水利局黃副局長假冒紀委“約談”舉報人,正是出於維護個人利益(擔憂某些不當行為敗露)。事情曝光之后,辰溪縣紀委工作人員也曾於2015年12月上門向舉報人了解情況,然而隨后三個月,舉報人都未收到有關進展的回應,這是為什麼?為何非要市領導責成調查,事情才有回應?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是公民的一項權利,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是國家機關義不容辭的職責。延伸開來,對於國家工作人員威脅、打擊舉報人的行為,應該予以制止,乃至嚴厲問責。

小蔣隨想:作為局外人,目前無法知曉舉報內容是否屬實,但縱觀舉報過程,具有明顯的“不逼不查”態勢。據報道,舉報者田先生首先通過辰溪縣官網,將賬本及相關線索提交舉報,但舉報了5個月,“沒有收到任何回復”。之后,田先生將材料發到天涯論壇,辰溪縣紀委工作人員才上門向田先生了解情況。又過了三個月,田先生沒有收到進展回應。直到2016年7月4日,辰溪縣發生特大洪災,市領導責成調查水利局相關責任人,田先生借機向市領導反映此問題,事情“很快”得到回應。田先生說“紀委工作人員電話告訴我,已經查實了水利局幾名領導存在插手水利工程、利益輸送、存在小金庫的行為。”但辰溪縣檢察院反貪局對記者表示,案件還遠遠未到檢察院立案的地步。反貪局的人還說“舉報人的家人是這個工程的合伙人,其中存在利益糾紛”。根據常理,如果干部行得端做得正,必然心中坦蕩,自然相信組織會作出公正的結論,根本不可能冒充紀委的人“約談”舉報人。冒充不僅涉嫌違紀乃至違法,而且暴露出被舉報者心虛。目前,辰溪水利局副局長黃姿英冒充紀委給舉報人打電話已被核實,本案還在調查中。官方的最終調查結論能否禁得住考量,潛在的違紀違法者會否被嚴懲,案子會不會又陷入久拖不決,仍然有待觀察。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