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練攤”不是讓城管寬容的理由

郭元鵬

2016年08月05日14:2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孩子暑期生活如何安排?有家長把孩子送至夏令營和各類補習班,也有的家長帶孩子社會實踐。上周,廈門市民徐女士帶著3名小孩在小區門口練攤,本想讓孩子鍛煉鍛煉,卻遇上了城管執法,練攤的物品被沒收了。徐女士說:城管執法應該人性化,應該對孩子練攤多些寬容。(8月5日《海西晨報》)

由於涉及城管的負面新聞較多,在“孩子練攤遭遇城管”新聞被傳播的時候,也就走了“習慣性吐槽”的老路。不少人都說城管的做法是不對的,應該將“孩子練攤”區別於普通佔道經營。但是在這起“孩子練攤”的問題處理上,倒是讓筆者站在了城管這邊。

在發現“孩子練攤”的時候,城管隊員並沒有粗暴的管制,而是多次前去勸導,在家長同意讓孩子收攤之后,城管隊員才離開。可是說好的收攤依然是我行我素,這個時候城管隊員才進行了沒收物品。按照城市管理規定,城管隊員的沒收物品是沒有錯誤的。也就是說,綜合來看,城管隊員並沒有違法之舉,也沒有失去文明底線,他們依據的是城市管理條例。

在家長看來,對於“孩子練攤”城管部門就應該一路綠燈,可是這要看是如何練攤的。孩子練攤如果屬於佔道經營性質,就不能被允許,給過往行人造成了影響又違法了規定,豈能因為練攤的是孩子就寬容對待?在城市管理條例面前就應該人人平等,不能因為群體的不同而不同,讓規則成為了游戲。

從另一方面來說,城管真的寬容“孩子練攤”,對於孩子來說未必就是好事情。我們就是要讓孩子從小養成規則意識,讓他們未來走上社會的時候能夠遵守規則。當“孩子練攤”被寬容的時候,孩子就會錯誤的認為,規則是可以打破的,長大之后就可能成為不守規則的人。

而且,如果可以寬容,那麼那些想佔道經營的人,是不是也可以打著孩子的名義破壞規則?誰家沒有可以帶著佔道經營的孩子? “孩子練攤”和“打著孩子名義練攤”的區別又如何進行界定?

家長鍛煉孩子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練攤不是最好選擇,違規練攤更不值得提倡。鍛煉孩子不一定非要佔道經營,開個網店行不行?幫助環衛工人打掃一下衛生行不行?到親戚的超市幫助理理商品行不行?到農村親戚家為蔬菜除除草行不行?在馬路上練攤,不僅有污濁的空氣,還可能是安全隱患,家長又何必太任性。所以,城管對練攤的不寬容,恰恰讓孩子明白規則的重要性,養成守規矩的意識,是一場生動課堂。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