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游泳池倒墨,小區自治不能少

魏英杰

2016年07月27日08:48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游泳池倒墨,小區自治不能少

  台州剛泰一品小區游泳池被人倒墨水的事情,鬧大了。這樣一個高大上的游泳池,物業說清理費用就要大約2萬元左右。目前小區已報警,警方也傳喚了涉嫌人員。如果按照此事造成的經濟損失,肇事者恐怕要吃不了兜著走。

  事情的起因是,有業主懷疑物業將游泳池對外開放,還承包出去搞培訓班,導致游泳池每天像下餃子一樣,感覺很差。業主不高興,后果很嚴重。於是有人干脆往游泳池裡倒墨水。因為現在警方正式結論還沒出來,不能貿然說就是業主自己干的,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就在這裡了。

  一言不合就倒墨,這首先肯定是人的素質問題。無論業主或肇事者和物業有多大仇,或者對小區游泳池有多少恨,也不該破壞小區公共設施,給小區游泳池正常運作造成影響。倒墨水后,肇事者倒是出口氣了,但其他人對著黑黝黝的池水,又該找誰說理?破壞公共設施的肇事者,肯定要付出代價。

  物業也有管理不善的地方。雖然物業極力否認對外承包游泳池,但有小區外的人混雜進來,也有人在搞游泳培訓班,業主卻是親眼目睹。游泳池就在小區裡,總不能說物業保安根本沒看到吧?即便如此,物業也是難辭其咎。照理說,物業隻要派個保安每天盯守,憑小區門禁或其他身份識別証件放行,就能減少這一現象。至於游泳培訓班,一查馬上就能查出誰在搞,要禁止的話又有何難?這一點,小區物業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這事情背后,關鍵還在小區業委會尚未成立,導致小區公共事務缺乏自我管理機制。雖說有業主主動聯合起來找物業溝通,畢竟名不正言不順,也很難對物業進行日常監督。如果有業委會的話,這事情經過業委會商議出個辦法,物業不可能自行其是。何況,有些事情也需要經過業委會討論出辦法,物業才能執行。比如針對游泳池人太多的問題,是不是每天要有所限制,這個主意肯定隻有業委會才能決定。這麼大熱天,不待外面的人來游泳,光是小區業主可能就超負荷了。

  有人覺得許多小區的業委會都不行,除了給自己撈好處,根本不能指望為小區公共事務做什麼貢獻。不排除有這種現象,但這歸根結底還是取決於業主。業委會成員是業主大會選出來的,如果大家都擦亮眼睛,行使好手中的投票權,總能選出負責任的業委會成員。何況,業委會作為小區自治的決定性力量,在比如游泳池怎麼管理等問題上,總還是能發揮作用的。

  游泳池倒墨的事情,正說明業委會這個小區自治組織必不可少。當你需要的時候,才會明白這是一個不錯的民主機制,就看業主們怎麼去共同建設與維護。因此,在與物業協商處理游泳池事件的同時,業主們應考慮怎麼把小區業委會給好好建立與運作起來。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