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7月,這也是一則讓人讀來發涼的新聞:據《京華時報》報道,6月16日,長沙岳麓區觀沙嶺街道茶子山村的60歲農婦龔雪輝家遭到強拆,她的家人被強制押進中巴車帶離現場,之后家人發現龔雪輝“失蹤”,向警方報案,警方不立案﹔借來挖掘機試圖挖開廢墟,卻被當地叫停。7月7日,家屬終於借來了挖掘機,發現了廢墟下的龔雪輝遺體,這已經是整整21天之后。目前,長沙已成立由各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協調指導調查處理工作。
“我寫這件事的時候,還覺得脈搏砰砰跳動﹔即使我活到十萬歲,這些情景也一直歷歷在目。”在又一起因涉嫌強拆導致公民非正常死亡后,筆者願意再次引用盧梭的這句名言做一“抒情”。“抒情”不是為了其他,而是我們不得不再次直面這樣一種最不堪的結局:在被拆遷方和拆遷方協議未談成之前,拆遷已經開始。那些不願離開房子的市民,像犯人一樣被帶走。與此同時,他們遭遇的不僅是家園的驟然失去,還有親人在此過程中的意外離世。
調查尚在繼續,真相尚未完全還原,現在來定論,龔雪輝到底因何而死,仍早了一些。但無論如何龔雪輝的死亡與這起強拆無疑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果說,龔雪輝之死,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悲劇,那麼它証明的,也不過是我們曾經無數次提及的強拆之殤。它勾起的,是我們所熟悉的發問:到底多少次意外死亡,才能阻止“強拆”重演?
與龔雪輝之死相對應的強拆行為,之所以頓時引發輿論的沸沸揚揚關注,一個大背景,顯然是該類行為在變得稀少。相隨系列拆遷法規——特別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出台,那種開著鏟車直接闖入公民家園,或者是公民將自己像根火柴般點燃的悲劇,確實在漸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更顯“柔性”的手段。農婦龔雪輝之死之所以震驚了輿論,既在於其本身的悲情,更在於它清晰地表明:關於暴力強拆,其實遠沒有消失。
龔雪輝事件中,其實沒有震撼,隻有那些被千百次提到的警示。如果不能從法律上務實地消弭拆遷中的巨大隱性利益,如果被拆遷者不能獲得與拆遷者平等的“對話權”,那麼瘋狂的鏟車與推土機就不會停下,被拆遷者依舊有被當成障礙物處理的危險,意外的死亡就可能再次發生。當下,最需要的仍是重建更多約束的力量,讓拆遷行為完全回到法律的軌道之內,攔住更多高速度的鏟車。
期待以真相來慰藉龔雪輝之死。願龔雪輝之死后,再無類似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