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快遞刷單,刷不出來電商信用

互聯網時代,電商經濟蓬勃發展,快遞業成為買家與店家的橋梁。然而,近日有媒體報道,快遞公司也參與網店刷單,“四通一達”的103家網點明碼標價參與其中,令人大跌眼鏡,同時引發了對商業信用尤其是電商信用的信任危機。
刷單現象早已有之,並不新鮮。早在幾年前,就有諸如“刷單工廠”的交易平台,也在短短時間內形成了少則幾百、多則成千上萬的刷單軍。直到現在,如果以“刷單”作為關鍵詞進行網絡搜索,首先看到的多數是提供刷單服務的推廣。這種行業內的“潛規則”並不是藏在黑洞裡的偷摸行為,而是浮在表面上卻鮮有處理的泛濫現象。如今,電子平台刷單、語音軟件刷單、快遞刷單等樣式繁多、花樣翻新,想通過“銷售量”“用戶評價”來判斷一件商品的好壞乃至一家網店的好壞,變得越來越難。可以說,刷單現象,蓬勃的是網店口碑,削弱的是網店誠信。
毫無疑問,與傳統商業模式相比,中國“互聯網+”商業的發展速度之快、規模之大,已經充分顯示出特有的“后發優勢”。而如何保持互聯網經濟的健康發展、如何讓互聯網的共享成果最實惠地惠及老百姓,是更為關鍵的問題。其中,信用評價機制和信用保障機制是核心的環節。盡管有些商家存在“店裡商品質量過硬,刷單為了知名度”的心理,盡管有些人認為“刷單在本質上和做廣告一樣,都是營銷行為”,但是,這不應該成為一個品牌值得信賴、讓老百姓放心的借口。不管是線上品牌還是線下品牌,都應該遵循起碼的誠信底線,讓用戶去評價,如此才能真正成為市場的贏家,傳統商業和互聯網經濟都同此理。
話說回來,監管的部分缺失,或監管打擊的難度,也是刷單行為依舊“猖獗”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有一些行業如快遞公司內部有了禁止參與電商平台刷單的通知,但執行力度有待評估﹔另一方面,一些網絡電商平台也建立了號稱“史上最嚴格”的針對刷單的監管舉措,但真正的實施難度不容忽視。正如有律師表示,在沒有真實消費情況下的刷單、刷評價行為,肯定涉嫌欺詐,但在舉証時有很多難點。綜合來看,目前針對暴露出來的刷單現象,法律上不是一片空白,平台不是無所作為,行業自身不是熟視無睹,而是面對新形式、新挑戰,還需要盡快找出更多標本兼治的新辦法。
“行生於己,名生於人。”一個企業既要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也要有社會責任、道德責任。在前不久召開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辦網站的不能一味追求點擊率,開網店的要防范假冒偽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為謠言擴散器,做搜索的不能僅以給錢的多少作為排位的標准”,這對互聯網從業群體和互聯網經濟的社會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如此看,不管是一家網店還是一件快遞商品,都應該在流通過程中閃耀出濃濃的信用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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