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刻章救妻”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如果醫院能夠在事件之初發現並及時制止該行為,並借助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而不是冷漠地旁觀,廖丹違法犯罪的念頭可能在一開始就被掐滅。
2007年,廖丹的妻子被查出尿毒症,因沒錢給妻子治病,廖丹找人私刻了醫院的收費章,以免去高額透析費。多年未被發現。事發時涉案金額高達17.2萬余元。廖丹以涉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今年5月16日,廖丹的妻子杜金領去世了。廖丹表示感謝大家幫助:“不要像我一樣做違法的事”。(《新京報》5月18日)
杜金領屬於不幸中的萬幸——如果在2012年沒有被媒體關注,很可能因資金拮據而無錢繼續治療,過早死去。這次導致杜金領病情惡化並不幸離世的不再是經濟問題,而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腎源,最終死於尿毒症引發的器官衰竭和心肌梗死。
廖丹選擇用刻章的辦法逃透析費,無非是因為家庭拮據,難以承擔其妻尿毒症的巨額透析費。為了解決治療費,廖丹才被“引向”詐騙的道路。法院的判決是沒有問題的,醫院的爛賬和醫保救治不力,才是最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法律有法律的尊嚴,人情不應大過法律——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難處,不能因為有困難就去做法律禁止之事。法院基本上平衡了違法必究和當事人救妻心切的矛盾,充分考慮到當事人詐騙的緣由,給予了最輕的刑罰。
最值得追問的是醫院的財務制度。為什麼僅僅憑借當事人私刻的收費章,就可以不繳高額透析費,而且這一行為持續數年之久不被發覺?醫院財務處每個月的賬是如何核對的?類似的爛賬事件難道僅此一例?如果沒有發現,醫院如何填補此類爛賬的漏洞?更進一步說,如果醫院能夠在事件之初發現並及時制止該行為,並借助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而不是冷漠地旁觀,廖丹違法犯罪的念頭可能在一開始就被掐滅。
要減少這類令人遺憾的犯罪,社保機構應盡快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和保障力度,另外盡力控制治療費用的上漲。隻有在個人獲得足夠保障,在經濟上不為重大疾病的治療擔心的時候,公眾才能不因病致貧,更不必因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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