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救命藥“斷供”是誰之責?
近年來,一些廉價救命藥“斷供”,令許多病人“傷不起”。這回,輪到一種名叫“魚精蛋白”的藥全國性缺貨。“魚精蛋白”是心臟病人做體外循環手術時的必用藥。由於“救心藥”大面積缺貨,許多心臟病患者無法手術、病情被拖延。業內人士分析,缺貨與該藥價格低、企業利潤薄、生產積極性差有關。
醫藥管理部門管控藥品價格、多次進行藥品統一降價,是敦促醫院擺脫“以藥養醫”、讓老百姓吃得起藥的重要舉措。但是,很多事需要具體情況針對性處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就“魚精蛋白”而言,據說“幾十年來維持同一售價”,藥企供貨價隻有十幾元。由於“少利可圖”,全國隻有兩家藥企生產“魚精蛋白”。物價與生產成本今非昔比,有關藥企“有怨言”不難理解。
藥企對“微利”乃至“虧本”藥品實施減產乃至停產,被猜測具有“逼宮”漲價的意圖——物以稀為貴,患者等藥救命,希望管理者給予藥企“甜頭”,對藥價上漲“放行”。藥企用這種伎倆固然“不厚道”,但以“斷供”的方式表達訴求,或許也印証了正當訴求渠道的不暢通、合理價值未能體現的不公平。在某種程度上,這與某些勞動者“罷工討薪”是否異曲同工?而這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事實上,某些藥品被降價或限制低價——藥企生產積極性走低——藥品遭減產停產或改名換劑型重新高價上市,這一循環已經屢屢上演。5年前,“魚精蛋白”就出現過大面積缺貨。但是,醫藥管理部門的對策似乎仍是“以不變應萬變”。這之中,患者未必能得到實惠,卻不時面臨著“低價藥荒”。有良知的藥企或許能以低價堅持生產一段時間,但單純指望藥企具有“奉獻情懷”是長久之計嗎?而那些赤裸逐利的藥企玩“新瓶裝舊酒”的把戲,則在悄然逃避有關管控。這樣的結果,顯然與管理初衷背道而馳。
管理者在施政之時,必須努力避免使市場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既尊重市場的內在規律,又要謹防破壞市場公平、違背價格誠信的丑行。具體來說,對於存在暴利的藥品與醫療器械,必須堅決遏制並合理限價﹔對於已然處於平價水平的藥品,則沒有必要再命其繼續降價﹔對於價格與利潤偏低、可能影響生產的醫藥用品,尤其是對低價“救命藥”,管理者要麼應給予藥企一定政策性補貼,要麼可適當允許提高售價。針對不同情況,做到有的放矢,才能體現公平合理,也才能有效破解“廉價藥之殃”。
必須承認,保護藥品知識產權,提高新藥研發積極性,維護患者與消費者權益,嚴防有關補貼被騙取,努力求得社會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平衡並妥善處理這一系列問題與關系,並不容易。然而,這也是深化衛生體制改革必須啃好的“硬骨頭”,是實現“健康中國”戰略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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