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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錯賬睡銀行”隻怪儲戶“耍賴”嗎?

“轉錯賬睡銀行”隻怪儲戶“耍賴”嗎?
背景:近日,江西南昌一名蘇姓女子以支付寶向朋友還款1萬元人民幣,卻因為一時手快,轉錯賬戶。一直解決不了問題的蘇女士,隨后竟然帶一家人“佔領”銀行,還躺在銀行大廳的長椅,要求索回款項。
新京報發表劉鵬的觀點:轉錯賬等情況並不少見,類似事件發生之后,當事客戶首先想到的,顯然是找銀行解決問題。但銀行在轉賬行為中,只是提供了一個平台,其並無權將已經轉賬成功的款項再轉回當事客戶賬戶之中。而對於公安部門來說,轉錯賬,是當事客戶自己不慎造成的,類似情形,是不滿足立案偵查等條件的。如此一來,銀行管不了,警察也不管,當事客戶就很容易出現過激維權行為。很明顯,不小心轉錯了賬,雖然轉賬人也有過錯,但法律明顯是支持轉賬人討回款項的。而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等,而不是睡銀行甚至“佔領”銀行。一方面,“佔領”銀行是一種找錯對象使錯勁的盲目維權行為。特別是在客戶和銀行“鬧”的時候,轉錯的錢極有可能被再次轉移。有“鬧”銀行、睡銀行的時間,何不盡快提起訴訟?另一方面,若當事人“鬧”銀行的行為過激,造成銀行經營秩序等被破壞,可能還會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小蔣隨想:這種事走法律途徑無疑是最正當的。但法律途徑也是耗時的——法律不光要講証據充分,還必須確保程序正義。對某些百姓來說,對於上法院還有其他顧慮——這一方面體現在法治意識不足,覺得打官司是很嚴重的事,更願意“私了”﹔另一方面,現實中存在權力干預司法,民告官比較難。就本例而言,蘇女士的心理更是擰巴。她想必覺得,尋找或狀告不當得利的另一個儲戶費勁又渺茫,不如與眼前的銀行現場“死磕”。蘇女士確實瞄錯了靶子,將自己的粗心歸咎於銀行。但在金融管理層面,是否也存在機制短板?對於轉錯賬這種事,是否可以出台有關規定,允許臨時凍結有關款項,待查清后再解凍,避免給當事人造成損失?這不會損害“被轉入方”的利益。畢竟,這本身就是不當得利。在質疑蘇女士“耍賴”的時候,金融管理者也該想想怎麼能做得更好。
敬老院“有空調沒電費”也是半截子工程
背景:山東省郯城縣某敬老院裡,明明有空調卻不開。一間老人居住的小屋,屋門破了個洞,窗戶上少塊玻璃,老人反映,就算是晚上多蓋幾層被子,也仍然被凍得瑟瑟發抖。敬老院負責人表示:“零下5℃以下再開。”另外,有病號的時候也要開啟。為了避免老人自己開啟空調,遙控器被統一收走。
新京報發表觀點:空調雖然沒有永久閑置,但老人多數時間隻能靠抖取暖。當地政府從2010年開始,投入75萬元安裝了430台空調,覆蓋了全縣的敬老院。依靠空調解決分散取暖的問題,節省了供暖設備的費用,卻要支出高昂的電費。這個費用,恰恰又挑戰了鄉鎮敬老院的支付能力。鄉鎮敬老院是種特殊養老模式,供養資金主要依靠上級撥款和村級自籌來解決。隨著老人數量的增加,物價的升高,高度依賴政府撥款的敬老院,在並不彈性的撥款機制下經費常常捉襟見肘,無法支付取暖電費只是這個養老模式困境下的冰山一角。如今,城市裡面飛速發展的養老產業大部分是面向有支付能力的健康老人或半健康的老人。城市中特殊殘障人群,無人照應又缺乏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同樣要面臨福利制度無力承擔的問題。對於提高敬老院的養老能力以及全面解決經費缺口問題,除了各地政府大包大攬以外,更需要使用福利資金採購社會團體的服務,或者開放更多的社會慈善團體進入這一領域之中。在養老問題步步逼近之際,這些特殊困境老人的養老,將成為社會養老中的最短板,和衡量文明發展的底線。不能再讓無法取暖的敬老院出現,讓社會心寒。
小蔣隨想:地方政府給敬老院裝空調,敬老院卻交不起電費,說到底還是半截子工程。可以想見,“敬老空調”肯定被地方政府宣傳為一項惠民政績。至於敬老院是否用得起空調,電費資金有沒有保障,卻不在管理者操心的范圍內。這是不是官僚主義、拍腦袋決策的另一種體現?在地方財政常態性“哭窮”的背景下,主要依靠財政供給的地方公立性敬老院“差錢”恐怕由來已久。如果財政投入在短時間內難以大幅提高,那麼如何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資金、怎麼把錢花在刀刃上,就顯得尤為重要。就本例而言,較之給老人們弄幾百台猶如“花瓶”的空調,倒不如購置冬天用的小型採暖鍋爐以及夏天用的電扇。雖然后兩者看起來“土氣”,但使用成本較低,照樣能實現冬暖夏涼。選用何種設備也好,后續資金保障也罷,關鍵是管理者要用心,得實實在在為老人著想。一面是敬老院房門破洞、窗戶少玻璃﹔另一面是敬老院裝著花架子式的空調,這樣的場景僅用“投入不足”可以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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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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