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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可否脫去“鐵窗買春”背后的“皇帝新衣”

孤鬆
2016年01月05日14:21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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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軟中華,撬開鐵牢門,上演“買春戲”,獄卒“不倒翁”?江西省東鄉縣看守所的“買春事件”,近日被媒體曝光,初聞好似一出監獄諷刺劇,只是題材太現實太狗血!

法治社會的“守門人”,為了一條軟中華煙,公權私用,鋪路搭橋,使賣淫嫖娼這個古老的“惡之花”,在象征執法權威的現代看守所裡“開放”,實在是丑聞。拋開“鐵窗買春”表層的喧囂,仔細審視丑聞背后的管理亂象,有幾點值得社會深思。

僅為一條軟中華煙,法治“守門人”竟知法犯法?當然不至於。正如當事人雷榮輝事后說,“如果知道她是賣淫人員,當時砍了我的頭我也不會同意。”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相關規定,“其他人員未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和未在本所干警帶領下,一律不得進入監區”,“每個區域必須有二名以上干警值班”等。制度設計原本杜絕了各類違法亂象的可能,但副所長雷榮輝、民警艾清水,或許日常早已習慣了把手頭權力變現的潛規則,才會在兩條軟中華賄賂的蠅頭小利下,就把制度當稻草人,親手導演出帶女子“露露”探監、違規將犯人何玉玲帶出監區、並在無監管情況下任其自行活動。如此濫用公權,鬧出諸如“看守所買春”等丑聞,自是難免。丑聞暴露出的,首先是“我的地盤我做主”“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等潛規則的荼毒之深。這也深刻地告訴我們,整治“人情社會”文化形成的不成文規矩,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最大限度地遏制潛規則的生存空間,切莫以為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更需關注的,是東窗事發后,東鄉縣公安局不僅對外隱瞞了這樁高牆內的丑聞,還在隨后的“內部處理”時,僅以“違紀”處分涉事民警。對於雷榮輝的行為,東鄉縣公安局組成的調查組認為,“雷榮輝利用在看守所值班時的便利,收受社會關系人的香煙,非法安排留所人員‘會見’,特別是安排‘社會失足女青年’在嚴肅庄嚴的看守所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雷榮輝同志的行為已構成違紀。”東鄉縣公安局紀委書記何海清披露,雷榮輝於2015年8月被免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職務,並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有調查有處理,為何還會被質疑?因為,普通人介紹容留賣淫都涉嫌犯罪,為何副所長在看守所裡容留賣淫竟然只是違紀沒有違法?如此違法違紀行為卻輕描淡寫地僅以“違紀”處理,難怪外界要質疑。這暴露出的,又何止是“報喜不報憂”的小把戲?

試問,假如沒有知情人向媒體進行“二次舉報”,東鄉縣公安局對“丑聞”捂蓋子要到何時?對“買春事件”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如此輕打輕放,這背后到底是“徇私護短”?還是隱藏著“一根繩上的螞蚱”等深層次腐敗問題?輿情已然引爆,真相還在路上“躲貓貓”。問題應該引起管理部門的重視,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去調查,並盡快公開真相、嚴肅處理,脫去那層“皇帝新衣”,洗清蒙在法治身上的污垢。

東鄉縣公安局對丑聞事件捂蓋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本身就有逃避管理監督主體責任、自我脫責的利益思維。沒錯,對待犯錯誤的同志,要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但這絕非是“徇私護短”等的借口。如果對違法不曝光,公眾就不可能知情,也不足以讓違規者警醒,更難以震懾潛在違法者。曝光是最好的良藥,王岐山曾明確表示:“中紀委堅持一條,就是曝光。有省長、書記跟我講,岐山同志,你怎麼處理都行,就是別給我曝光。我說,就是不處理也得曝你的光。”

此外,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鐵窗買春”丑聞再次說明,如果不認真執行制度、不貫徹落實制度、不按照制度辦事,那再好再完善的制度,也隻會是“白紙一張”“稻草人一個”。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當下,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要突破各種“腸梗阻”,就必須提高改革執行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小小看守所的管理狀況,能夠清晰映照出國家法治化進程的高低。可否脫去“鐵窗買春”背后的“皇帝新衣”,深挖其后隱藏的“濫用公權”等管理亂象,舉一反三查漏補缺,以問題為導向開展針對性的深層治理,或是吹散籠罩在看守所上空“霧霾”的一條良途,也會對推動法治社會建設、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大有裨益。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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