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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江西“看守所買春”丑聞,真相別總靠輿論倒逼

濂溪
2016年01月05日14:03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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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監獄風雲”。繼2015年轟動一時的黑龍江訥河監獄“獵艷門”之后,江西東鄉縣看守所也被曝光一場令人匪夷所思的丑聞。據報道,2015年5月2日,該看守所副所長雷榮輝在收受一條軟中華煙之后,私自安排“失足婦女”進入看守所,供在押犯人“買春”。

若非被舉報,恐怕此事就此了之。丑聞縱然被曝光后,竟也隻被定性為“違紀”,雷榮輝僅僅被免職、處以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就這處理結果還被捂了半年,在知情人向媒體“二次舉報”下才曝光。

回到“看守所買春”丑聞的原點。人們之所以震驚,網民之所以憤慨,恰恰是因為,事件的發生地點不是在別的什麼地方,而是在高牆電網內——原本是為了讓人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地方,本不該藏污納垢、蠅營狗苟。無論是黑龍江的“獵艷門”,還是江西的“買春事件”,都讓高牆在聚光燈下,暴露出一些陰暗的角落。由此,也難免引發網友的口誅筆伐。

更為重要的是,涉案的副所長雷榮輝隻被簡單地以“內部處理”輕鬆過關。收受賄賂,無視制度,為他人大開方便之門,就應該承擔違反紀律引發的責任。有律師還認為,從事件本身而言,該副所長還涉嫌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是否涉及違法犯罪,該由司法部門處理,但不管怎樣,相關部門應該給公眾一個透明、合理、公正的解釋,而非簡單了事,以“違紀”處分了之。

在被媒體曝光后,撫州市公安局已在近日對此事啟動復查程序,並表示,有結果后將向社會發布消息。在這一事件被輿論的放大鏡放大之后,官方的回應可以算及時。查明真相,固然是對司法尊嚴的維護。但問題在於,為何非要等到輿論倒逼,“一地雞毛”才想起真相?且不論事情已經發生了半年多,就拿公眾質疑的從輕處分、對雷榮輝仍稱“同志”這兩個“次生”事件而言,相關部門為何不主動回應?

高牆更不是法外之地。正如法國哲學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

“法治看守人”帶頭破壞相關法律制度,照出的正是法治的缺席。怎樣落實好高牆內的法治,始終約束民警在陽光下進行執法,讓法治的信仰深入人心,這恐怕才是整個事件帶給我們最大的思考。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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