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公众事务决策公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落地。《工作办法》对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范围、开通征集专栏、细化程序标准等做了详尽规定,对推进公众参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全市扩大公众参与的整体氛围和长效机制,将发挥“指南针”作用。
《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简称《工作办法》)近日在“首都之窗”公开发布。《工作办法》明确,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采纳情况应在措施出台时同步向社会公布,5名以上公众代表可组成政策体验官,监督政策执行情况。“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已在“首都之窗”同步上线,市民可在此“一站式”找齐可参与建言的政策文件。
近年来,北京市推进公众事务决策公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落地。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实现公众需求建议征集、参与政策审议、采纳情况反馈、政策效果评价、政策调整完善等闭环管理,成为推进政务公开的宏大命题。北京市出台的《工作办法》,对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范围、开通征集专栏、细化程序标准等做了详尽规定,对推进公众参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避免政府部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的主观性、随意性,形成全市扩大公众参与的整体氛围和长效机制,将发挥“指南针”作用。
更加广泛地问需、问计、问效于民,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帮助查找问题不足,优化公共管理服务措施,推动形成“社会点菜、政府端菜”互动协同良好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推进政务公开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自说自话”现象。有时政府费了很大心血制定的政策,公众却不买账,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缺乏公众的积极配合,最后也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估。其结果要么是制定的政策不了了之,要么需要出台新的政策对以前的举措进行修补,既造成了政府资源的浪费,也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这方面不少地方都有过教训,应当认真记取引以为戒。
北京市出台的《工作办法》中,对公众参与政务的范围做出了更清晰的圈定,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文化中心建设、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公共建设项目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事项的文件,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作办法》还特别提出,在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应建立公众体验反馈制度,承办单位可邀请公众代表参与、体验、监督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全面、客观评价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政策措施落实后,还要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运用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方面,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根据评价意见修订政策措施,并将公众评价和修订情况向社会公开。
如此,就形成了从公众需求摸底、意见征集到底、制定政策心里有底、执行效果反馈彻底的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体系。让政府运行更公开透明,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以政务公开带动公众参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路径。科学决策、依法施政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需要政府不仅要利用民智“做对事”,而且要以大家看得见的方式“做成事”。
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政策实施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调动公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共政策切实反映民意,使其以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取得最佳实施效果。从这个意义上看,北京市出台的《工作办法》不仅有助提升北京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也值得其他一些城市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