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最近,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100多名应届毕业生十分苦恼。他们带着和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集体在铁路部门实习了几个月。然而,实习结束后却没能按照就业协议上所说,“与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被集体“退回”。
招生时承诺“保就业”,毕业后却不兑现,这种情况在民办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并不少见。为避免“保就业”协议承诺误导考生和家长,一些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早就专门下发过文件,要求民办高校不得利用“就业承诺”作招生宣传,禁用“入学即签定就业协议”等承诺性用语。
就业承诺之所以应禁止,是因为“承诺”的有效性极不确定。用人单位招聘雇工情况是跟着市场走,而国有企事业单位更要执行公开招录政策。就算有些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机构与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也很少白纸黑字的“承诺”。
面对记者,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并不承认不兑现就业承诺,称今年受疫情影响,铁路部门没有给予该学院毕业生岗位名额,学校已经安排推荐了其他工作岗位供毕业生选择。学校推荐的其他岗位,学生们之所以不买账,是认为这些岗位根本无需“推荐”。花了近6万元的学费,到头来的“保就业”只是以低门槛的工作机会打发学生,直叫人怀疑是不是套路。
进一步了解能发现,所谓“订单式”培养、为全国各个铁路集团、高铁站输送人才,其实是学校与一家名为“中航国铁教育集团”的企业所签的协议。网搜相关信息可知,这家带有“中”“铁”字样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教育咨询等。高校岂能仅凭与这家教育中介机构的合作,就承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
学生和家长花大价钱参加学校要求的专业培训、考“职业证书”,都是为服从“毕业后到铁路部门就业”的要求。但是,从报道的情况来看,从头到尾也没看到一系列的“就业”线条上,“铁路部门”在哪里?所谓“去铁路”,不过就是学生到铁路部门实习了几个月。那么,“退回”俩字加上引号就对了——既无就业计划,何来“退回”一说?
百名职院学生实习后遭集体“退回”引发关注,是因为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实际上,很多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都曾发布关于禁止民办高校就业承诺的文件就足以说明,类似情况之多。
“就业承诺”甚至招生欺诈,害人不浅:为了一个虚幻的“毕业后到某某行业就业”的图景,学生一生中最好的几年时光,就那么糊里糊涂地“扔”在似是而非的“学业”路上。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要比往年更显吃紧。让人担心的是,类似高校在学生就业问题上“言诺而不与”的情况还有多少?学生被集体“退回”事件中的“就业承诺”,原本就是一张“画饼”,学校或相关中介机构根本无力兑现。但是,这家职院涉及招生虚假宣传等一系列责任,不能没有个说法。除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民事纠葛,学校涉嫌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违反广告法等责任,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
跳出这一事件来看,如何避免招生夸大宣传、误导承诺,更应成为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