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织起公民权利保护网
几天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体现着其对公民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全方位多维度的保护。这是一部既有长度宽度,又有深度温度的法典,每一个条款的制订都充分考虑国情民情、社会新变化和传统执法的实际。
《民法典》所含内容包括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是考虑问题之全面,还是条款设定之实事求是,都体现出《民法典》赋予权利的慎重以及对侵权行为的严厉,充分体现了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
织密权利保护网。社会关系、社会行为纷繁复杂、情况多变,更需要让老百姓时刻接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将一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同时对死者的相关权利予以保护,彰显全时保护。从经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到收养送养儿童、未成年人保护,再到居民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或者继承……无论是重大纠纷,还是微小摩擦,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和明确的处理意见。条款中看似简单的年限、年龄范围,看似微小的文字区别,都蕴含着对法律精神和我国国情的深刻理解。
立足国情和实际凸显现实意义。过去,一些法律法规因为更关注普遍现象并注重适用对象的一致性,客观上形成漏洞,让一些违法行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被追责,难以裁定或者执行困难。《民法典》的编纂显然充分考虑了过去法律制定不完善的情况,更注重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考虑和规范。如草案延长了未成年人受性侵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就是充分考虑到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后因心智未成熟未通过法律寻求保护,而成年后又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虽然这些特殊的情况发生比例并不高,但这恰恰反映了人们的痛点,而《民法典》对这些特殊细节的考虑,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直面新情况新问题防止法律真空。时代在变,社会问题、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新的变化,如果法律的制订不能与时俱进,就可能产生法律真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民法典》充分考虑到社会发生的一些新变化,如针对平日里老百姓反映最多呼声最大的社会问题进行规范。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偷拍偷录、隐私泄露、信息骚扰等现象,《民法典》明确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等。对于近年来高层住宅增多高空抛物成灾的问题,《民法典》更是作出了更合理的处罚,防止了无辜者为肇事者受过的情况。与时俱进的条款设定增强了《民法典》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民法典》以其系统性、全面性、细致到位的条款,为每一个中国人民织起了权利的保护网。它拓宽了法律对公民保护的长度、宽度、深度和温度,必将深刻影响每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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