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一线视角:把生态嵌入发展大格局
大力开展生态扶贫,在山区种出“绿色银行”;启动评定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动旅游业逐步复苏;召开全省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会……一段时间来,山西省以务实举措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山西作为资源能源大省,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焦、冶、电等产业为主的经济格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任务紧迫且繁重。与此同时,由于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因素,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任务也十分沉重。今年初,山西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多项举措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从严格控制布局重污染项目,到倒逼规模小、结构散、产业链短、污染较重的企业退出,再到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奖励力度,要求之高、措施之严、激励之强,充分显示出改善环境质量、引导结构优化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整体思维,把生态保护工作放在更大的发展系统中,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措施,才能取得更大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和更大的生态保护成果,进而实现“系统最佳”。生态保护要积极作为、靠前谋划,为高质量发展卸掉旧包袱,提供新动能;同时,高质量发展也需要为生态保护提供必要的结构支撑和潜力空间。
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必须用好政策红利、守住底线红线,下好改革创新的先手棋。山西把生态治理与保护嵌入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中,体现的正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通过政策红利做“加法”,让符合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享受生态保护的政策优势、绿色优势,有利于引导新上马的产业项目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比如,山西一些重污染企业通过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腾出的排污权,允许高科技和新兴产业优先享用;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进入名录的企业可以免予执行应急、错峰等管控措施;等等。通过这些措施,力求形成政策激励效应。
通过有效治理做“减法”,严管、严控不符合甚至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污染产业、污染项目,有利于推动各类传统产业和企业转型升级或有序退出,继而实现“腾笼换鸟”,为高质量发展留出“绿色空间”。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既做大做强促进生态文明的经济实体,也“纠正”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产业路径,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就能为高质量发展加装“绿色引擎”,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山西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方面,也是亟待突破的瓶颈性制约。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山西的图景必将加快成为现实。
(作者为本报山西分社记者)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1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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