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一线思考: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把监督有效融入企业治理体系。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应当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纪检监察监督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加强政治监督。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应深刻把握政治监督内涵,聚焦企业坚持重大政治原则、贯彻重大政治部署、落实重大政治责任的情况;紧盯企业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是否真改实改、彻底整改;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把政治监督做实、做到位。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必须压实各监督主体自身的监督责任。监督并非只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企业每个组织和个人既是监督对象,又是监督主体,只要被赋权,就应当负责监督。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通过督促各监督主体履职尽责,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引导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同向发力。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必须推进监督工作与管理机制深度融合。监督要有实抓手,必须与企业管理机制相结合,进入责任体系、制度规范、流程塑造和考评机制等。中国商飞公司在“四促”上下功夫,促责任融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与型号研制和生产经营深度结合、一体推进;促制度融合,制度中有执行要求就要明确监督要求;促流程融合,在企业“过程建设”中识别违规违纪风险环节,设置有效的监管措施;促考评融合,通过“大监督”工作机制将业务部门监督责任履行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确保有监督责任就有考核兑现。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必须在督促制度建设和执行上狠下功夫。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完善自身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同时,应督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等重点制度的落实,同时应聚焦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瓶颈,针对影响公司运行效率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盯紧盯住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权责、合理授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必须在凝聚监督力量上画出最大“同心圆”。应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各类监督力量凝聚起来。近两年来中国商飞公司纪委不断扩充监督力量、延升监督触角:在基层党(总)支部建立巡察岗,设立监督检查员,实现党内监督力量覆盖无“死角”;聘任“大飞机特邀廉政监督员”,将内外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开展“双保共建”,与合作伙伴共同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必须聚焦和推动解决短板弱项和顽疾性问题。保执行、促发展,必须在监督中切中肯綮。监督的重点找对了,才能有的放矢;切入点找准了,才能够“四两拨千斤”。因此,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广泛了解情况,多倾听、多调研、多分析,找准企业管理的薄弱点和风险环节,有针对性地督促开展检查清理和整改。
(作者为国家监委驻中国商飞公司监察专员、中国商飞公司纪委书记)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21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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