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不是说只要监管执法力度,不要服务企业的温度。在切实解决好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的基础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深入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快应急管理领域行政职能转变,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努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1月6日至7日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善于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全面落实责任制,特别是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要有大的突破。要紧紧盯住企业法人和管理团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各地各级政府不懈努力的方向,而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这方面的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2019年,全国安全形势保持平稳,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保持“三个下降”,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较近5年均值大幅降低。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执法功不可没。
近年来,各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有效遏制了各类风险隐患。尽管如此,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现实中,仍有少数地方、基层部门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发展的应有位置,甚至把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将依法监管与营商环境割裂开来。一些部门对于风险隐患慢作为、不作为,擅自给个别企业违法生产经营开口子、留空当,最终引发了事故。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去年在考核巡查工作中指出,“个别地区、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有效运用惩戒制度”。这些问题值得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反思和警惕。
“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始终是应急管理部门的重大职责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今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的这些要求,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各级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增强的共识。“严是爱,松是害”,安全监管执法“严紧硬”看似无情,实则是对企业最大的爱护。相反,监管执法宽松软,看似讲人情、重感情,实质上既是对事业不负责,也是对企业不负责。
因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牢“把风险当隐患把隐患当事故”的理念。要发扬“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担当精神,勇当“黑脸包公”,善于借力现代科技,不断强化监管效能,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强调“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不是说只要监管执法力度,不要服务企业的温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力度,营商环境更有温度。在切实解决好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的基础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深入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快应急管理领域行政职能转变,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努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同时,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贴心、暖心服务,将指导工作做到位。要引导企业未雨绸缪,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实现防患于未然,将执法服务变成践行初心使命,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