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最高法的意见不仅加大对高空抛物惩处力度,还将预防与惩治纳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可以说是多措并举,多元化解。严刑峻法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期待全社会能对高空抛物形成有效制约,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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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