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2日,记者注意到,多家电商平台仍有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出售。多个商家和平台表示,暂未收到有关网售电子烟下架的具体通知。不少电子烟商品还打出了“双十一”促销标识。
按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网售电子烟禁令后,从平台到商家应在第一时间下架电子烟。但从记者调查来看,网店仍然在售电子烟,甚至还想在“双十一”期间大促销。如此漠视禁令和未成年人健康,让人不得不怀疑其商业道德。
去年8月,上述两部门就曾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此次通告升级为全网禁售电子烟,是因为70%至80%的电子烟都是通过网络销售的。只有全网禁售电子烟,才能最大化防止未成年人被电子烟诱惑和伤害。
之所以没有撤下电子烟,有商家称是没有接到“通知”,这个“通知”大概是公司领导层的决定。按说,11月1日,有关部门发布禁令后,生产、销售电子烟的企业就应该及时通知销售部门,把产品从电商平台及时撤下,同时电商平台也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商家。遗憾的是,商家与禁令唱反调,原因不外乎是拖延时间多卖电子烟。
当然,禁令下发后电子烟仍然在网售,也是因为禁令本身缺乏令行禁止的刚性要求。禁令用了几个“敦促”——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既然是敦促就有个过程。
笔者以为,可以允许商家有下架网售电子烟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不能太长,有必要在“双十一”之前彻底下架,因为“双十一”促销力度空前,那么网购、吸电子烟的未成年人就会更多。期待监管者加快“敦促”,也希望平台和商家有社会责任心。
所以,如何彻底禁止网售电子烟,对监管部门是长期考验。此外,全网禁售后,电子烟很可能转向线下渠道向未成年人销售,因为线下销售渠道非常分散,有的未成年人发育也比较早,电子烟销售者未必能够甄别。如何防止线下销售渠道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也是巨大考验。
既然电子烟同样有危害,甚至其危害性超过传统卷烟,所以有必要为电子烟立法。目前,新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已经把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也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的规定,其他一些城市也应该效仿,以压缩电子烟危害空间。
除了线上、线下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以及部分城市立法控制外,国家层面立法也要加快。比如正在修订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把电子烟写入。再如,正在制订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相关控烟条例也要控制电子烟消费。此外,还要控制电子烟产业发展——只有当我们不依赖电子烟的贡献,才能真正下决心对电子烟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