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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该不该给违规员工改过的机会?

蒋萌

2019年09月09日16: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企业该不该给违规员工改过的机会? 

背景:近日,国内某家电企业4名员工因为午饭后休息,被巡查人员发现并拍照,随后被公司开除,引发关注和争议。随后,该企业发布情况说明: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行为属一级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

新京报发表王言虎的观点:该企业管理极为严格,“能者上、庸者下”的“赛马不相马”理念,为其培养了大量年轻人才,使企业保持长久的竞争力。但是,随着我国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更多元的企业文化引进来,以往不少企业那种简单粗暴的员工管理模式,开始越来越不受欢迎,也越来越需要法律的审视。应当承认,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每家企业都有一套适应自身的管理制度。这四名员工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确实有碍观瞻。但是,从常理来看,这并不是一件不可饶恕的错误,除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或许用警告、罚款等梯度处罚方式,更容易让人接受。舆论之所以热议此事,是因为人们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一些互联网科技企业的文化倾向于灵活、开放、包容。这不仅体现在可以提供24小时食堂、健身房等硬条件上,更在于,在处理与员工的关系上,也更柔性,更加注重法律合规,而不会因为一点琐事,就直接将其开除。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能打造和谐共生的雇佣关系,其实也能激活员工的创造力,给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更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下,简单粗暴的企业文化已经越来越难以获得社会认同。怎么在企业效率与员工权益间保持平衡,是一家优秀的企业应该思考的事情。

小蒋随想: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和经营之道,企业管理者会因为由此缔造的成就,将它们上升至企业文化的高度,并奉为圭臬。比如,传统的日本企业对员工要求十分严格,实行“家长作风”与“成长系”管理;员工很可能在企业“从一而终”,在企业内有归属感。相对而言,欧美企业更灵活,对员工也比较宽待,有的实行弹性工作制,科技企业甚至允许员工带孩子乃至宠物来上班,还提供托儿所,认为员工在精神放松时,更具有创造力。这两种企业文化、适用的环境虽然存在很大差异,但都有很成功的执行案例。所以,不能简单评价孰高孰低。回过头看,本例这家国内企业之所以有今天的江湖地位,显然与其多年的管理方式有关。该企业坚持严管,将违规分成三级,违规事项达到105条之多,想必觉得是“成功之道”中很重要的因素。可另一方面,公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眼界更开阔,看到该企业对违规午睡的员工如此重罚,也产生了“物伤其类”式的争议。企业摆“家规”,个人说“情理”,如果只是各说各话,谁也说服不了谁。法治社会,最终要依法办事。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样算严重违反却没有细说。对劳动者而言,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处罚不合理,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应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调解争议,确保公平公正。对企业而言,看到社会反应颇强,也该想想是不是该给员工改过自新的机会。宽严相济,同舟共济,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