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换脸APP有 巨大技术风险

王庆峰

2019年09月03日08:18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换脸APP有 巨大技术风险

“我跟胡歌演对手戏啦!”“我已穿越到《延禧攻略》!”这两天,大批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与明星合演的小视频,“奥秘”就是从换脸软件ZAO中上传一张个人照片,再选择想要出演的片段和替换的明星。凭借“仅需一张照片,出演天下好戏”,ZAO迅速收割了百万下载量,一夜爆红。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换脸APP的使用协议暗藏杀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威胁。大多数人在点击授权的同时,恐怕并没有注意到协议条款里的这行小字——“在您上传或发布用户内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也就是说,你授权的信息此后与你没关系了,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怎么使用。这是极为霸道的格式条款,涉嫌滥用公民个人信息。很快,ZAO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删除了原有“不可撤销、永久”等描述,但依然保留了“您同意对用户内容进行网络信息传播的权利”。

之所以在意这个细节,是因为其间隐藏着巨大的技术风险。就如同P图产生之后,图片不再代表了真相,换脸APP的出现,也让视频具备了深度造假的可能。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难以预料的后果。例如,理论上讲,只要有面部图像,通过技术合成,犯罪分子可以替你和你家人通话了。许多人还担心会产生“色情复仇”,个别人能轻易将经过深度伪造的内容,用以对当事人进行报复、羞辱和伤害。从现实看,现在人脸信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身份认证、交易和支付环节,意味着我们的信息一旦泄露,就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现在已经有案例证明,换脸技术可以解锁手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进行有效支付。

换脸技术带来的种种风险,本质上是“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问题。生物识别信息,顾名思义,即基于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像、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可用于个人身份识别和鉴定的信息。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一条就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显然,个人信息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姓名、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物理信息,还包括人脸识别、虹膜技术、指纹、DNA等个人生物信息。而且,生物信息比物理信息更难管理,需要未雨绸缪,绝对不能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目前来看,我国还缺少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对生物识别信息进行更加明晰的定义,并明确相关企业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拿ZAO没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换脸APP里的隐私条款,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该适时介入,加大惩罚力度,让它付出代价,从而形成警示意义。

(责编:段星宇、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