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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圈乱,网络主播年龄别“没底线”

蒋萌

2019年08月26日16:1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贵圈乱,网络主播年龄别“没底线” 

背景: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人开直播、发视频。

新京报发表观点: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由于未成年人正在价值观形成阶段,担任主播的未成年人可能没有是非观念,为流量不择手段,而观看直播的未成年人则很容易受不良信息蛊惑,这都指向着,要对未成年人担任主播进行相应的制约。前不久,中央网信办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也是保护儿童信息的要求。我国一些地方也在限制、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方面进行了探索。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2016年,多家从事网络表演的主要企业负责人曾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以上只属于地方探索,我国还缺乏全国性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的法规。只有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加以限制,才能确保直播内容健康,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蒋随想:未成年人不该做成年人做的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负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责,这些道理很容易理解。网络直播兴起,网红、打赏使一些直播者具有职业或半职业性,加上“出名要趁早”的炒作偏好,不少未成年人加入其中。然而,法律法规对此缺乏规范,暴露出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对直播行业设置年龄准入限制,避免未成年人懵懂地或受人摆布地做与他们(她们)的心智和担责能力不相称的事,相信不会有什么争议。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设置年龄限制,是完全参照现有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劳动法对“童工”“未成年工”的年龄划分而定,还是制定单独的标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报告建议网络直播对14岁以下的孩子设限,《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18岁以下不能注册”,武汉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就行……显然,这已经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上述三种“意见”,恐怕又有不同的看法。简言之,科学的、权威的规范还是需要“上位法”来统一,避免“各说各理”“各自为政”。网络直播已经算不上新行业,面对这个“圈子”的光怪陆离,种种规范势在必行。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