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本印商业广告也是种“病”
背景:媒体报道,在郑州疾控部门发放的疫苗本中,夹杂着奶粉、儿童药品等各类商业广告。有微商在朋友圈炫耀称,因为是政府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企业,其广告才会登上疫苗本。
新京报发表伯扬的观点:疫苗本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儿童出生后,第一次接种疫苗都要领取该证,之后凭证按时注射疫苗。所有儿童入托、入学时,都要查验预防接种证,足见其重要性和权威性。广告印制在如此重要的疫苗本上,难免引发争议。在疫苗本上登广告,无异于给相关厂商戴上了某种权威和强制性的“光环”,也是拿政府信用给某些厂商作了背书。在公共服务的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商业利益的侵入,否则,很容易被质疑提供服务的“动机不纯”,也会让公共服务变味、走形。尤其是未经严格审查的微商广告、药物广告,产品质量尚且存疑,如若遇到不法商家作虚假广告,不仅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伤,更容易对孩子造成伤害。对此,显然不是当地有关部门回应一句“并不掌握情况”就能撇清责任的,究竟是谁在具体操作?广告收入又到了哪里?这些疑惑显然需要解开。都知道,防疫工作事关孩子健康,历来备受家长们的重视。家长们既重视疫苗安全,也对疾控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有更高期待。无论如何,广告登上疫苗本,尤其是成了微商的“金字招牌”,都吃相太难看,也实在太不应该。
小蒋随想:疾控中心是干什么的?官方定义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又被明确,不以盈利为目的。郑州疾控部门发的疫苗本上出现商业广告,还有二维码直通网络卖家,既显得极为赤裸,又与公益非盈利相悖。对此,郑州疾控部门说“不掌握情况”,可信度几何?难道,印刷厂在承接这种“类官方”业务时敢私自招标广告?就算疾控部门事前不知情,可拿到疫苗本样品乃至大批向社会发放,还看不到醒目的广告吗?有些事,犹如薄薄的窗户纸,哪怕不捅破,也能隐约看出个大概。楞说“看不到”,是自欺欺人。进一步看,对一些单位和负责人而言,真不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吗?答案是否定的—— 条文戒律明摆着,是非曲直在人心。但是,逐利冲动使一些单位不甘心守着“死工资”,各种形式的创收,与其说是在打违规的擦边球,倒不如说是明知故犯。创收固然让一些单位有了“小金库”,同时也埋下了隐患。以权威和公信力直接或间接为商业行为背书,难逃以权谋利之疑,若是出现纠纷甚至发生安全问题,后果更难预料。某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外部监督与上级主管部门须敲警钟,该勒令叫停的必须叫停,造成不良后果、中饱私囊者更应严肃追责。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