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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退18件衣服,何至于“求活路”?

蒋萌

2019年05月13日17:4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女孩退18件衣服,何至于“求活路

背景:近日,“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登上热搜榜。5月12日上午,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回应记者,目前经双方协商,买家所购衣物9件不可退,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新京报发表与归的观点:其实,好多的所谓“网络奇葩”,就是我们的身边事、身边人。当他们存在于我们周围时,我们没觉得他们多么坏、多么极端,但是为什么到了网络,我们就会有一种看到极品的感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往往让我们看到的是部分事实,它往往只集中展示一个人的一部分,甚至是某个时间段很偶然的一段言行,这样的人物形象一般是平面的、片面的。但在我们周边,人是立体的、多维的,因此会造成很大的观感反差。也正因此,我不认为这个买家在日常生活中,是多么自私可恶,她很可能就是我们身边有些缺点和毛病的大多数人。对于卖家“节假日经常碰到‘试穿族’,希望要一个道歉”的要求,确实需要满足。目前买家已经道歉,事情正在向着和解的结局发展。但是对于买家“我道歉,我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让我有一条活路”的诉求,也同样需要正视。买家已经遭遇到网络暴力,其个人信息被曝光,辱骂、威胁的电话和短信不断,甚至已经有人找到其住处敲门,她不得不“掰断电话卡”,请假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这样的“众罚”是没必要的、过分的,甚至是违法的。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的网络暴力,不仅因为它是法外开“罚”,还因为它本身就已经走向了正义的对立面。

小蒋随想:按说,这只是买家和卖家的纠纷,为什么会招来一些非利益攸关者的谩骂乃至威胁?甚至令买家发出“让我有一条活路”的哀求?买家虽然自私、有不诚信的表现,但和“键盘侠”乃至上门找茬者,有“冤仇”吗?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许多人都不愿意花原价买到被他人试穿、试用过的所谓“二手货”。而网络商品退换又是一种常态,卖家收到为数不少的退回商品,不可能销毁,也少有降价卖。所以,下一个消费者难免成为退换货的“接盘侠”。这样的抱怨,存在于很多人心里,但平时没处释放。而且,不少买家既受“二手货”的困扰,自己又是“二手货”的制造者,本身也自相矛盾。这回,可算逮住一个“赤裸裸的试穿族”,积聚的不满和怨气,终于发现“绝对正义”的出口。所以,一帮“大侠”就出手了……在某种程度上,本例中的买家女孩是平时众多有意无意“试穿族”的牺牲品,她成了许多非利益攸关性怨怒的靶子。而实质上,她一个人根本承担不了这些,更解决不了由退换货带来的“崭新性”打折问题。如果骚扰者存在过激行为,会触犯有关法律,面临惩处,法治社会不容网络和现实暴力。另一方面,看待和处置退换货商品,需要多方合力。消费者要想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便退换货,也当尽量保持商品原样。商家首先要保证商品质量,同时要考虑退换货的物品折损,“小污小残”在价值上有所体现,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要有细致的规范,努力一碗水端平,切勿拉偏架。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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