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永不忘却的纪念

——写在清明节祭奠英烈之时

杜博

2019年04月04日17:0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死生别离处。”临近清明,四川凉山大火30名灭火人员牺牲,让人痛心。中韩交接第六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10位烈士魂归故里。国人肃穆,隐隐传来历史的悲鸣。

中国人崇尚英雄,也不缺乏产生英雄的土壤。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文明从未中断的国家,多少战乱纷争之地,多少民族存亡之秋,多少亡国灭族之恨,就有多少挺身而出、不避祸难、置身度外的英雄们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他们或是慨当以慷的侠士,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决绝;他们或是戍边守国的将士,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的豪迈;他们或是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谋臣,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时间长河顺流而下,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志愿军入朝作战,近当代战歌如火,生命似花,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在找寻民族解放、国家强盛的道路上,英雄辈出,璀璨绚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历史在书写,民族在记忆。但从未有过哪个政权哪个时代,像新中国一样镌刻英雄、铭记英雄、褒扬英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精神的象征。碑文上面写着,“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自人民英雄纪念碑落成到2018年,恰是60周年。也是在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行。法律捍卫国家、民族、社会的理念根基,为之付出、努力、乃至牺牲者必须褒扬厚待,不得诋毁不得轻慢不应忘却。法律回应了有关英雄和信仰的根本关切,凝结着最广大的民意共识,在制度层面树起又一座英雄主义的丰碑。

和平年代,经济繁荣,物质丰富,人的精神内核就显得尤为重要。什么人才是让人信服、让人崇拜的英雄?白手起家,商海弄潮,产业报国,是英雄。教书育人,研究实验,科技兴国,是英雄。刻苦训练,拼搏进取,为国争光,亦是英雄。就连平常普通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团结奉献、敬老孝亲,也可以称之为家庭的英雄、单位的英雄、社会的英雄。从这种意义上说,四川凉山大火牺牲的30名灭火人员,他们早已是家庭、单位和社会的英雄。只是那场山火让更多人的记忆定格在他们年轻的脸庞上,定格在他们赴汤蹈火的背影上,定格在他们向死而生的精神追求上。他们和当年向着战火冲锋的年轻志愿军战士,是一样的,同样的抉择,同样的无悔。为了妥善安置英雄的身后事,国家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为传承革命英雄精神打下坚实政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每个个体追寻英雄的选择,共鸣共振成为集体英雄精神。一代又一代人传承与信仰,成就国家英雄精神。今年清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通过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国祭与家思相交织,历史与现实相汇合。各地“清明祭奠英烈”活动在网上网下举办,情绪在蔓延、感情在共鸣、精神在传递。我们悼念英烈,他们是点燃希望的先行者,是和平安宁的守护者,是时代精神的旗帜。纪念先人,捧上一抔土,悼念英烈,献上一朵花。为自己,为后代,为了永不忘却的纪念。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