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不仅要看监督了什么,更要看监督的效果如何,真正增强监督实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能就能更有力量,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更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栗战书在报告中说,常委会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突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三大攻坚战、司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一年来,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4个,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努力做到既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又确实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去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赋予了人大监督新的职责。这两个意见的印发,折射出共同的价值取向,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完善人大监督制度。与之相对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一道“安全门”。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要有两项,一个是工作监督,一个是法律监督。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到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从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扎实,效果显著,广受好评。
一个著名的案例是,今年2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报告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8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带队进行实地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此外,质询也是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专题询问也开展了工作,备受关注。去年10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展开专题询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到会应询,对“两高”工作的专题询问,这在开展专题询问以来是第一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内在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仅可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更能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从而推动建立法治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保证。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不仅要看监督了什么,更要看监督的效果如何,真正增强监督实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能就能更有力量,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更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