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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除房租,房东不配合咋办?

蒋萌

2019年01月07日15: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个税扣除房租,房东不配合咋办?

背景:1月1日,新个税法开始实施,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及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六项支出专项扣除,可说是给民众送了一个新年“大红包”。不过,在申请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时,需要填报房东信息,而房东对配合租客填报有疑虑。具体为,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会否将税负转嫁给房东,房东可能考虑提高房租,这让房东和房客都感到不安。

新京报发表观点:媒体报道,多位税务局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中,允许房客扣除依据是有租赁合同就行,而不是房屋租赁发票(一种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的发票)。自如也表示,如果租客是与中介公司签合同,那中介会承担缴税责任,无需房东承担。其实,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减税降费仍是主旋律。因此,不少分析人士认为,当前税务局去加强房东出租房屋纳税征管可能性小,相当一段时间内仍是维持现状。对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实施,关键是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有关部门也需要再做澄清和权威说明。当然,对于房东出租房屋不缴税,从长远考虑,的确需要拟订一个完备的解决方案。比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中介机构代扣、代缴房屋出租税项机制,避免房东与房客直接冲突。从现有实际情况看,不管是房客还是房东,其实都不必对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否会增加自身税负(或房租)担忧。在减税的大背景下,现有的制度安排及将来可能的制度安排都不应是增加公众税收负担。

小蒋随想:一个租房的朋友也遇到类似问题,他租的是单位的单身公寓。个税专项扣除中,纳税人承租单位的房子,要填写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朋友咨询单位,后者答复,正在“研究”这个问题,目前“不便”提供这个代码,还说不清楚能否开租房发票,证明租房人确实有此支出(此前,单位租房没开过正式发票)。后续媒体报道,一些税务局人士称,允许房客扣除依据是有租赁合同就行,而不是房屋租赁发票。仅就“不大可能会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真能打消单位或个人房东的疑虑吗?房东们难免会想,这是不是一种“前期摸底”,会不会“秋后算账”?正因如此,即便有地方税务局人士的表态,房东们也不一定会告知房客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不告知有关信息,租房人能怎么办?难道要退租搬家?谁能保证其他房东会如实告知?一些人享受不到涉及租房的个税专项扣除“红包”,恐怕在所难免。必须指出,个税专项扣除是政府努力惠民、落实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一环。面对坊间对个税新政产生别样疑虑,税务机关应当做出明确的、权威的释疑,并且政策执行应具有稳定性与连续性,不能口径不一,更不能朝令夕改。这也是管理者取信于民、巩固公信力的关键。当然,房东租房缴税迟早要规范。这只靴子不落下,市场终归有猜疑。如何令政策有序出台、协调不同政策的关系,考验着管理的智慧与成熟度。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