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委员建议尽快推迟企业员工退休年龄,以解决企业员工退休金的问题,男性提高到65岁,女性提高到60岁。(12月25日《 新京报 》)
延迟退休一直在议,也一直未有定论。养老金“双轨制”被打破的消息确定之后,延迟退休又被提了出来。延迟退休未尝不可,但由于事关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对其慎重对待,而非“尽快”,更不能仓促出台政策,如果实施之后再补救,那带来的必然是无穷的烦恼。
现在提出延迟退休,目的往往带有极强的功利性,主要是为了解决养老金缺口。据了解,延迟退休一年可能会解决200多亿元的养老金缺口,但养老金缺口显然不能靠延迟退休来根治。现在不少地方的养老金收益率不足2%,比一年期的存款利率都低,跑不赢CPI,相当于在亏损。这是养老金的经营存在问题。养老金经营不善,延迟退休显然无力解决。
延迟退休不能只算经济帐,认为多收五年养老保险,少发五年养老金,“赚”了不少;延迟退休除了算经济帐,还要算社会帐;不能只算收益,更应该算潜在的弊病。目前就业压力已很大,延迟退休则造成就业更难。而延迟退休的老人一旦失业,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均不是小问题,均需要有切实的应对之道。延迟退休不应该是为了解决养老金而设,而应是为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难题。
提出延迟退休的一个很是理直气壮的理由是“身体还好”——说是60多岁、70岁看起来就像50多岁的人,意味着老人精力旺盛,再干几年没事。的确,现在的老人身体状况总体来说还不错,平均寿命也变高了,但毕竟不是每一个人的身体状况都是如此,有的人还能再干几年,有的人却需要休息了:个体的身体状况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延迟退休不应该成为制度性的“强制措施”,而如果推行,就要抛弃“一刀切”的做法,应该成为一种“自愿性”选择。
对于延迟退休需要进行充分的讨论,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出台一个弹性退休制度。有专家建议,“延迟退休可以设一个最低年龄,比如男性到62岁才能退休,但是有体力和精力的人,如果愿意工作更长时间,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适当加以鼓励,并提高其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这样的延长退休才是以人为本,也易被公众所接受。
延迟退休可能是要面对的趋势,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然而,这一行动却更需要慎重而非“尽快”,延迟退休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却不能太着急实施,否则,逆民意的做法最终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