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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指标不够,靠“公益性”旗号凑?

2014年12月20日00:04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经营性公墓指标不够,靠“公益性”旗号凑?

  江苏宁海县跃龙街道梅花山公墓惊现豪华墓地,虽然顶着“公益性”的帽子,多年来就一直走着“经营性”的路子,为了应对竞争,提高公墓档次,一座座豪华公墓不断出现并销售一空。(12月19日《现代金报》)

  值得注意的是,宁海县民政局副局长叶良才表示,“浙江省民政厅原来一个县就批准建一个经营性公墓。后来其他县(市、区)陆陆续续也有在批。我们县里就宁海县公墓被批准为经营性公墓,乡镇一级办的公墓怎么办?批不出经营性,就只能给批公益性了。”

  站在这位局长的语境下分析,换句话说,形式上的经营性公墓的指标不够,才倒逼公墓方挂着“公益性”的羊头卖起了“经营性”的狗肉。这其中折射着几大矛盾。一来,从民生角度上看,公墓公益性应该是主要的,商品化市场经营的墓地数量理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因为资本的逐利性,没钱挣的买卖没人干,公墓少了利益刺激开少了,满足不了丧葬刚需,一县一个经营性公墓的规定本就容易被打破。二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真正简单朴素的公益性公墓少有人问津,反倒是富丽堂皇的经营性公墓受欢迎之类“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已经是比比皆是。比如该处公墓,尽管价格不菲,还是被销售一空。有消费才有市场,倘若在石料、装饰上的确更为精致的经营性公墓没有销路,也不会吸引来资本的争相涌入。在此语境下,主管部门给此类公墓批下“公益性”的帽子倒像是对现实的无奈,毕竟要满足社会需要,还要遵守有关规定。

  而反过来说,顺应需要,不得已默认挂羊头卖狗肉,似乎还有“情有可原”的意味,只怕这般行事背后是有更见不得光的勾当。因为披上了“公益性”的外衣,能规避商业经营的风险,申报一路畅通,政府部门出面办手续,给保驾护航等等都是可以想象、被摆上台面的。有关部门冒着对上级规定阳奉阴违被追责的风险,难道真纯粹是为人民服务了?如果是正当合理、反映社会客观实际的诉求,为何不理直气壮向上级提出?难道是拿了人的手短,心虚了?去年,广东陆丰的“坟爷”遭曝光,他之所以做大做强,不仅因为神通广大地将公益性公墓转制为了经营性公墓,还因为跟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关系。据披露,当地镇政府将公墓转给“坟爷”经营时,曾签合同约定政府每年分35%的获利。

  很难想象,没有利益输送,没有不法勾当,明显超标的墓地可以立着个“公益”的牌坊长期存在。可怕的并不只是在持续飙高,已经被利益渗透操纵的民生产品价格,还是其背后那双猫给老鼠当伴娘的权力之手。

  文/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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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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