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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追责是为了不再上演现实版“窦娥冤”

沐璃心

2014年12月19日14:0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12月19日 新华网)

经过漫长的16年,呼格吉勒图案终于沉冤得雪。面对迟来的正义,不能不说,许多人心中都是欣喜的,毕竟这桩案件的平反,传递出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念,体现了政府纠正错误的勇气。

更进一步说,司法系统必须对错案追责,为每一名办案者敲响警钟。长期以来,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作为执法者,在维护群众公平正义的路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从赵作海到聂树斌,从张高平叔侄到呼格吉勒图,这些冤假错案中的执法者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值得社会梳理和审视。对于办案执法者来说,破案是为了还群众以正义和安心,但当案件的侦破是以冤枉好人为代价时,对于被冤枉的人和家庭来说是否太过沉重?

政府在为冤假错案平反的同时,进行错案追责严惩执法枉法者,不仅仅是为了对当事的办案者予以惩戒,更是为了给众多的办案者甚至整个司法系统敲响警钟。作为正义的守护者,办案人需要将罪犯绳之以法,但不能为了破案而将存在疑点的犯罪嫌疑人贸然定罪。我国刑法中规定了“疑罪从无”,就是为了保障和尊重公民的人权。如果办案人和执法者都“疑罪从有”,“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使一人漏网”,那现实版的“窦娥冤”很难终结。

对于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不仅仅是为了让办案人承担责任,更是为了让司法系统得以总结经验教训,让“疑罪从无”更加深入每个办案者的心,更是为了让办案者更加小心求证,落实证据,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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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云儿(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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