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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只因“能动手尽量不吵吵”?这种“性格”真雷人

杨萃

2014年12月18日11:2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东北男子因琐事杀妻,称“能动手尽量别吵吵”,真是骇人听闻。近日,黑龙江电视台《新闻夜航》节目曝光一起杀人案。因为看婚房发生分歧,奇葩准新郎把即将走入婚姻准新娘勒死。男子李刚(文中均为化名)的一句“东北爷们,能动手尽量别吵吵,没用,浪费性格。”噎到了不少网友。(新华网)

“豪爽”应该是心胸开阔,讲义气,做事专一的意思,“豪爽”是一种气度豪迈、举止大方的英雄气概。《晋书?桓温传》:“ 温豪爽有气概,姿貌甚伟。” 唐张说《崔日知写真图赞》:“逸韵豪爽,达音妙绝。”这些都是古人对于“豪爽”性格的赞誉,由此可见,性格的“豪爽”绝对不是新闻中所体现的办事不加思考,鲁莽行事,更不是随随便便以“武力”解决问题,不讲道理,“豪爽”绝对不能用因怕“浪费性格而动手”这样的“缺心眼”方式来展现,而需要懂法的意识、理性的思考来来体现。

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奇葩”的事件,与犯罪者法律意识淡薄、冲动行事有着很大的关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把依法治国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但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前无古人”的事件呢?说到底还是因为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只有“普法”才能“守法”,如果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又怎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呢?

刚刚年满二十七岁即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小伙子,人生的美丽的风景才打开画卷,却因一时冲动杀人藏尸,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其法律意识很强,相信就不会靠“性格”解决问题了,也不会出现“喜事”换“丧事”的惨剧。

因此,依法治国普法当“先行”。让法律进课堂、入社区、下工厂,努力形成“法律宣传人人有责,守法环境人人共享”的和谐局面,通过设立宣传栏,定期开展宣讲会,切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的法律观念,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坚决不做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不闯法律禁止的“红灯”。

“退一步海阔天空”说起来简单,但总是在事情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变得“该出手时就出手”,酿成悲剧。为此,提升自身修养也当“发力”。人生在世,难免有些摩擦,而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各退一步,冷静客观的解决问题。决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一念之差,亲手毁掉一个人的幸福,两家人的生活,压下冲动的“魔鬼”,才能迎接幸福的“天使”。

“君子动口不动手”,善用自己的性格,才能用“理性”战胜“情感”,才能迎接人生美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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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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