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的地标广州塔近日又陷入口水包围中,起因是一直备受关注的塔身广告开始试灯。因其广告位置的灯光未随塔身光线变化,观之者或说“戴了围脖”,或喻“贴了创可贴”,难听点的则讥讽为“系高的裤带”。总之,围观者中十有八九嫌其丑,有的网友更说,有关方面的决策是“见钱眼开”。
其实,这只是之前“广州塔该不该挂广告”的舆论风波的延续。有媒体报道说,早在2012年,广州市曾明确广州塔在“禁设”户外广告之列,但今年的“户外广告新政”中,又将其纳入允许之列。当时媒体和坊间,主流意见几乎是一边倒的质疑声,但显然这些都抵不过“权力的任性”,最终,招标如期举行,中标也顺理成章。5年1.5亿元,政府与业主3:7分成。
在局外人看来,羊城是南国“商都”,广州塔这样的标志建筑,悬挂广告再自然不过,可浸淫于“商海”的羊城人居然多持异议,这确乎有点意外。显然,作为市民,无论广州塔兴建的初衷如何,然一旦巍然屹立于身边,已将个人对这座城市的情感寄托其中,甚而有了几分“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味。所以,不管官方如何命名“广州塔”,但民间却直呼“小蛮腰”,就像家人间习惯昵称而不呼学名一样。又因其地标建筑的唯一性,任何随意的涂抹腾挪,人们都会报以审慎挑剔的目光,这并不奇怪。
诚然,对于公共视觉空间的审美,千人千样,而且,一旦掺杂了情感因素,好恶就未必靠谱。但是,人们对“小蛮腰”上设置广告的质疑与反对却很一致。在此语境下,即便已招标中标,但其广告内容,以及如何安置、灯光效果怎样等,是否就完全按“金主”的意愿,这是大可商榷的。毕竟,小蛮腰的公共空间属性以及影响所及,都事涉公共利益,更事关这座城市的形象。
退一步讲,即便小蛮腰的权属背后有“业主”,决策的事业主可说了算,但“业主”城投集团是国企,非同一般企业,更应注重公共利益。而且,小蛮腰的前世今生迥异于寻常建筑,其决策、用地等离不开政府意志,在投资、建设等也投入了诸多的公共资源,因而也才有了如今的城市“第一”也是“唯一”的地标地位。这个“第一”和“唯一”显然应为城市全体居民所共享,也应尽可能体现他们的意愿。
由此而言,既然公众对小蛮腰寄托着那么多的情感,那么,对它的运作和管理,为何不能有一个集纳大众智慧的管道与平台呢?事实上,关注小蛮腰,对它的运行管理及改变提出种种意见,这也是公众的权利。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小蛮腰不仅是这座城市的地标,也是值得城市主人向来客炫耀的一种风情,它的一切都应体现着美,不宜有随意的涂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