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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官”就不能“裸”

禺垚

2014年12月16日14:2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12月15日,人民网)

“裸”和“官”本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词,从字义上看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当这两个字合到一起时,却碰出了巨大的火花——“裸官”。此词源于2010年监察部发布的《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裸官”只是一种形象说法,指的是那些直系亲属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

此词自面世起就一直广受社会各界所关注,之所以会如此,完全因其内藏的巨大隐患。以往出事的“裸官”无不走着一个套路,先把家人安顿在国外,而后择机敛财、转移资产,最后逃之夭夭。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这些外逃的“裸官”无一例外。

可以说,每个“裸官”的成功出逃,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所以,对祼官现象,中央的治理态度很明确。也正是基于此,中央组织部于今年2月制定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此次清理行动,正是对这一制度的认真落实,

可能有人认为,“裸官”在不能证明其犯有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罪行时,应该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合法公民应得的权益。从表面看,好像很有道理,但这完全忽视了官员的特殊地位,试想一下,一个手握一地、一部门之重权随时可能跑路的“裸官”,你能相信他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也许能,但这种可能性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显然,靠自觉来规范官员行为很不靠谱。

所以说,中央治理“裸官”的制度来得好,既然选择了当领导干部,就应该有所取舍——想“裸”就别要“官”,想当“官”就不能“裸”,鱼和熊掌绝对不可兼得。笔者相信,在中央铁制的“剑”下,“裸”、“官”必能彻底分离,进而实现“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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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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