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零时20分左右,长垣县蒲东街道皇冠KTV发生火灾。火灾于1时05分扑灭。据了解,已有1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35人受伤、11人死亡,如此惨剧让人唏嘘、悲痛。但是,当地政府的通报稿,却让人感觉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违和感十足。在当地政府网站上,有两则关于火灾的报道。第一篇为《我县一家KTV发生火灾》,该篇报道只有126个汉字,其中讲述当地县领导如何高度重视、亲自到现场指挥内容的文字数量,占到了74个。第二篇为《我县全力做好皇冠KTV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这篇报道共有9行文字,其中有8行内容是讲当地县领导如何处置火灾事故的,其中有4行是当地县领导的讲话要点。难道对这样一场火灾当地政府就没有再可报道的内容了吗?比如,这家KTV的消防安全工作是不是做到位了?比如,KTV房间的装修是不是用了易燃材料?再比如,伤者的救治情况如何?
而就是这样的官腔,却几乎天天看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专门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开展救治……灾难发生之时,相关部门当以什么样的文字向世人呈现?对灾难报道真实、贴切、有血有肉,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则。然而,我国一些基层政府对于一些灾难新闻的发布,却很像是领导的自传。既像歌功颂德,又像举杯邀赏。
新闻稿变成对领导歌功颂德的缘由,其实再为简单不过——试图在安全事故中逃脱责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9条,如果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发布的新闻稿中,往往对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亲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等浓墨重彩。
然而,责任追究,并不会因为新闻稿报道的官腔化而被边缘化。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重大事故,地方领导不可能完全把责任推卸掉。
灾难中的官腔其实是灾难之后的又一轮灾难,这不仅无助于消除安全隐患、救治安抚伤亡人员及家属,就是领导们所信奉的“有助于逃脱问责”似乎也只存在于理论上。但在情感上,这样的报道违和感十足,不仅违反了新闻伦理,也与一些基本的人性与人道理念相背而驰。王传涛(山东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