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从省到市再到区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自己好像一头拉磨的驴”。“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这是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本溪市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听到最多的几句话。(12月11日《京华时报》)
“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话听起来有点道理,但仔细推敲却会发现不少问题。“市长管不了”可能是某种程度上的事实,市长应该是抓方向性、宏观性的工作,不可能抓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但以此就说“我们管不了”就值得玩味了。
“市长管不了”的难道有关部门就可以不管了吗?显然不是的,如果本应属于某部门的工作没有解决好,被告到市长那边,那就说明该部门失职或者是无能。在市长批示后,或者把事情闹大后,有关部门仍然推诿扯皮,不认真去解决,那更是一种不作为。事实上,正是由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使得近年来农民工进城务工讨薪难,社会上追讨欠薪事件频频发生,导致非法讨债和一些专门所谓讨债公司先后在全国各地出现。
要解决“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一问题,必须追究下属部门的管理责任。实际上,对于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08年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规定了操作性很强的条款。如: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救济仲裁制度等等。有了严格的制度后还出现讨薪难,问题必然是有关部门没有将政策落实到位,出现了执法不力的问题。
“市长管不了”不是有关部门不去管或者不好好管的理由,关键是看有关部门想不想去解决、愿不愿意去解决。所以,有关部门应该为“市长管不了”感到愧疚,应该找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履行自己部门的职责。必要时,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成立由法院、信访办、劳动人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等单位组成的协调与指导平台,及时通报农民工“讨薪”情况,并提出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如果职能部门把工作做到了位,也就用不着市长亲自去管,更没有必要把“市长管不了”作为自己不作为的借口。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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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